• 2

想請問妹妹碰上的車禍職災問題

妹妹因公發生車禍
後來2周後就被公司口頭資遣(要以"不適用"為由給我們簽離職 當然沒簽)
當時勞健保也迅速被公司退掉了
這時我妹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過幾天公司又寄存證信函要我妹以地區醫院診斷書請假
我妹也請了

然後勞工局流程跑完開調解庭
我妹還帶傷 不能久坐 資方主張我妹的傷根本沒什麼
要我們回去上班 會給我妹很輕鬆的工作
無理由拒絕 所以...和解內容包含雙方同意隔天開始上班

可以說她算是黑掉了吧
公司派人監視我妹 我妹說要起來動動腰 或是做復健動作 都得在他們面前做
她跟我說感覺很不自在

說實話這種公司我們才不想久待勒
想請問要多久才能提離職
才不會被公司反咬說同意上班沒幾天又說離職
違法和解書 要賠償之類的(和解內容未提賠償)

和解同意上班後 短時間離職會違反哪條法令嗎?
麻煩大家了 詢問過勞工局 他們說不知道...Orz
2012-03-23 16:21 發佈
SteveMcGarrett wrote:
提離職要幾天前網路上...(恕刪)

謝謝您幫我搜
不過都是講雇主要解雇的要提早多久說
沒提到勞方要閃人的要提早多久
我自己也是都只搜到資方的...
勞方要走是看公司規定嗎?

而且是和解後上班不適應想要提...不知算不算是特殊情況??
鄭喬文 wrote:
謝謝您幫我搜不過都是...(恕刪)

不定期契約,
勞工終止契約準用勞基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
且不得請求資遣費。
Snoppy911 wrote: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恕刪)

阿 看到了
所以和解復職第一天就預告要離職 也算合法囉??
因為沒規定不行?!
資遣費才2千初 才不希罕勒

鄭喬文 wrote:
阿 看到了所以和解復...(恕刪)

和解時有要求勞資雙方須履行何種義務嗎
沒有的話就照勞基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預告
鄭喬文 wrote:
阿 看到了
所以和解復職第一天就預告要離職 也算合法囉??
因為沒規定不行?!
資遣費才2千初 才不希罕勒


我覺得你可以直接打給勞委會詢會何時提離職是合法的。
鄭喬文 wrote:
妹妹因公發生車禍後來...(恕刪)


Snoppy911 wrote:
和解時有要求勞資雙方...(恕刪)

和解只有:
1.雙方同意隔天上班
2.資方補足薪資&醫療費用

所以可以單純照勞基法走囉
當時想說同事情誼一場就沒提告
我妹離職後
請問對他提告會不會因公司有賠償所以他就都不用賠?
鄭喬文 wrote:
和解只有:1.雙方同...(恕刪)

依勞基法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