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父親無法工作,已辦退休。
而肇事者為4x歲的先生,父親住院指來過一次。
而上禮拜父親出院在家休養,跟肇事者談到賠償和解問題。父親要求2萬元當作和解金(住院費用+修機車費+回診費用) 會太過分嗎?
而肇事者,要求我們自己跟保險公司索賠。然後就完全不聞不問,甚至我打電話都愛理不理
後來父親過於生氣說要告他,他卻在事後才傳簡訊給我,說他是低收入戶、無法負擔此金額。
然而我們也同意他分期付款,而我要求他第一個月須支付1萬元,剩下1萬元分二期
並跟他說,當2萬元付完之後我們才簽和解書
就在今天早上本來他因該支付一萬元
他卻完全不接電話,也沒付款。
此時各位認為我還需要和他談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