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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台北市現在許多學校前面應該都有註明非上下課時間可以停車的號誌牌。
但是不知是中文教育失敗還是怎地,老百姓的解讀竟然和警察大人不同。
小老百姓只能不斷花時間自力救濟了,雖然截至目前為止,前兩次申訴都沒有用,只能盼望後面會有奇蹟發生了...

同一個地方停車已是第三次上市長信箱申訴,不知後續會如何回覆。
申訴照片如下: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申訴原文如下:

敬啟者:
本人於101年3月15日晚間六時許,於基隆路四段41巷公館國小前停車,該路段設有號牌註明黃線於非上課期間可以停車,因此應屬合法停車。但仍遭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以違規停車舉發。

本人於隔日(101年3月16日)中午12時與該分局電話連絡,該分局執勤員警僅不斷表示不清楚,會再了解。經要求與所屬長官通話,該員表示分局長休假,接著將電話轉予該分局局長勤務代理人。該勤務代理人表示:該地號牌僅表示可臨時停車,不可停車。此明顯與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處網頁說明不符。該分局對交通法規與號牌缺乏認知的狀況明顯可見。

本人向該勤務代理人說明此一號牌內容狀況時,該勤務代理人卻進一步告知不滿意便去申訴,如果真的是可以停車申訴應該會過。不僅對其錯誤認知絲毫沒有動搖,身為人民褓姆亦完全不在乎此錯誤是否會造成民眾不便。

事實上,此錯誤裁罰已非第一次,本人在該地停車已是第三次被舉發。但由於申訴制度不健全,即使是透過市長信箱或是監理站申訴,但後續裁決仍發還由該分局進行,而就由於該分局對號牌的錯誤認知,本人之申訴皆遭退回。目前前兩次舉發本人已經向法院提起申明異議,只盼此錯誤認知能被糾正,以免不斷造成大眾困擾。

逕行舉發單與該處號牌說明如後

第一處號誌牌位置 (照片最左邊路燈燈光下)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第一處號誌牌放大圖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第一處號誌牌處前一天天較亮時照片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第二處號誌牌位置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第二處號誌牌放大圖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第二處號誌牌處前一天天較亮時照片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停車前畫面,確定停於兩號誌牌中間黃線無誤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逕行舉發單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號誌牌放大照片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處網頁說明
百姓浪費時間活該~被開烏龍發單的申訴~ !











看看01上的各位大大,能否給小弟評評理!
若有得罪之處,還請各位砲小力一點......

2012-03-18 4:42 發佈

mingjinglee wrote:
台北市現在許多學校前...(恕刪)



如果是我不會去停這種有爭議(黃線)的地方
另外請教除了你以外有其他車輛有停嗎?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加油!
提起行政訴訟吧!
不過我們小老百姓吃虧的一點是。
我們要請假出庭!
他們是上班出庭!
就是那個光 wrote:
黃線與紅線基本...(恕刪)

黃線與紅線基本上都是禁止停車沒錯,但是這路段上有特別立牌去定義。
幹嘛要定義,就是為了允許黃線只能臨時停車之外的狀況。
如果這黃線只是禁止停車的,幹嘛要立個牌子在那邊特別跟你說明這裡禁止停車,
何必要做這種脫褲子放屁的事。

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處網頁說明
箭頭所指黃線路段在上課期間禁止停車(可臨時停車),其他時段則開放停車。

開放停車,有看到這字樣嗎? 開放停車是什麼意思?

就是那個光 wrote:
但是家長接送區

沒有人有提到家長接送區,你怎麼知道樓主是停在家長接送區?

就是那個光 wrote:
都停了整夜,這樣也能有意見,難怪交通會這麼亂了

樓主也沒說他停了整夜,你的中文閱讀能力是不是不太好?

就是那個光 wrote:
這樣也想申訴,那你的駕照是怎麼取得的

為什麼不能申訴?駕照當然是從駕訓班考來的。
依照問題,先來看看罰單上所說的
第56條第1項第4款:『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在到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查詢幾個問題:
家長接送區標誌上規定「上課期間」禁止停車,「上課時間」指的是什麼?
『詳細時間以現場家長接送區標誌牌面為準』,這與你的case關連性不大

若現場無任何告示,紅黃線可開放停車時間為?
『2.換言之,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全日禁止臨時停車,黃線從夜間8時至翌日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與你的罰單時間比對,單子上是19:55分所開的,所以申訴不成功囉。

原則上,這種爭議路段,還是別停比較好
黃線就是臨停用,別長時間停
紅線就是24小時禁停(包含臨停),除颱風期間公告可停之外

xu.6 wrote:
依照問題,先來看看罰...(恕刪)

xu.6 wrote:
若現場無任何告示,紅黃線可開放停車時間為?
『2.換言之,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全日禁止臨時停車,黃線從夜間8時至翌日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與你的罰單時間比對,單子上是19:55分所開的,所以申訴不成功囉。


重點就在於現場有告示標誌阿

拜託看清楚樓主文章內容。

就是因為有告示牌誌樓主才會引用去申訴。

但很明顯警察不想去處理,

請樓主加油。


mingjinglee wrote:
台北市現在許多學校前...(恕刪)



不知道您收到罰單了嗎?

有收到的話記得要先去繳錢,然後再去申訴,

很多警察都是這樣,自己也不知道,只會開單,

有問題就叫您去申訴.

之前我還有被開過21:50分的黃線停車,








tekken wrote:
另外請教除了你以外有其他車輛有停嗎?

有唷~!每天那個地方都很多車停, 基本上是搶手的停車位.您可以看我貼的截圖.
所以不知道這些人利用這樣的方式詐欺了多少老百姓....



deer55 wrote:
加油!
提起行政訴訟吧!
不過我們小老百姓吃虧的一點是。
我們要請假出庭!
他們是上班出庭!

唉~ 我也想告死這些尸位素食的米蟲.
但是就像您說的, 他是領薪水出庭, 我們要請假怎麼養家!?
而且要走法院一定要先經過申訴流程, 即使已經知道是沒用的...

就是那個光 wrote:
我駕照白考了,連黃線都有方便汽車停車都不知道,我自爆,十五字了沒

這個好像是最近幾年才有的便民措施.
以前還有看過銀行前面也有類似措施.
印象中我考駕照時也沒有考這個...

但重點是執法人員竟然是對規定如此不清楚...是內部教育訓練都在睡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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