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第一次發文,竟然就是摔車文。昨日下班後行經板橋忠孝路,準備右轉四川路時,突然出現一輛機車!!!我就自摔了!斑馬線好滑阿!~~~~她就看了我一眼就走了,後來我到警局,警察伯伯說沒有撞到那台車所以無法求償。還好本人只有一點點破皮,所以就只好做罷,乖乖回家。大家過馬路還是騎慢點!平安回家最好!
finjerry wrote:事實上,這位女騎士是有肇事責任的樓主只要堅持提出告訴,保證她會到警局報到…不是沒撞到人就沒肇事責任… +1這位馬路三寶是逆向吧?..出現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有責任原po可以考慮驗傷後到警局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