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們我於新北市中和區國道三號36公里500公尺處北向外側車道發生事故,我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標記的前車B,當時狀況為B車直行後方大卡車A從外側車道切入從B車左後方撞上,這樣的肇事責任屬於哪一方較多呢?有去申請資料複查後發現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標註的A車B車和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標記是顛倒的要如何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