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責任屬於哪一方呢?

請問各位大大們
我於新北市中和區國道三號36公里500公尺處北向外側車道發生事故,我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標記的前車B,當時狀況為B車直行後方大卡車A從外側車道切入從B車左後方撞上,這樣的肇事責任屬於哪一方較多呢?
有去申請資料複查後發現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標註的A車B車和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標記是顛倒的要如何處理呢?
肇事責任屬於哪一方呢?
2012-03-15 18: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肇事責任
兩車同為直行 後車為肇事主因 未保持安全距離
樓主應該無肇責
跟我上次被撞的情形差不多
我的初判表顯示我沒有肇責
我的案子今天宣判
等通知書來就知道了
事故現場圖上的摘要上有說明A車因變換車道不當推撞B車肇事!
今天我收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卻判定B車(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我很不解!
警方會不會把AB車資料判定顛倒了呢?
有可能

要去當時報案派出所找處理員警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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