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最適合的交通工具之一
路上很多交通工具都只有1~2人, 這時大(中)綿羊就很適合當交通工具, 機動性高速度敏捷車身穩定與停車比較不佔空間等好處!
尤其是20011/11/23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92條第6項: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也就是說"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對250cc以上摩托車無效, 道路因此可以有效被運用, 民眾交通工具選擇性更加多元化, 國家也更邁向國際化與自由化!
以上文字內容與影片由中華民國機車黨 米咖 提供!
冷眼看地球 wrote:
我開車也騎機車,確對汽車行車道德覺的不怎麼樣,半斤八兩,但是只強調大羊路權,而屏棄小羊該有的權利,餅不大勢不強,無所作為,在我眼裡,大羊就像玩具,於大台北停汽車停車格,跟一人開車也像極了,只有行車空間利用率嘉,停車空間利用率差,它並不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如果機車黨最後導向重機,我認為沒有太大存在的價值。
如果你有持續關注這方面的問題你就可以發現重機的使用者根本就不敢在都市停路邊的汽車停車位,停機車停車格又怕被人家說是老鼠屎,真的是裡外不是人,在可以停機車停車格的情況下,我想大多數重機騎士都願意停,但關鍵就在於政府官員的腦袋什麼時候可以活化!
冷眼看地球 wrote:
我開車也騎機車,確對汽車行車道德覺的不怎麼樣,半斤八兩,但是只強調大羊路權,而屏棄小羊該有的權利,餅不大勢不強,無所作為,在我眼裡,大羊就像玩具,於大台北停汽車停車格,跟一人開車也像極了,只有行車空間利用率嘉,停車空間利用率差,它並不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如果機車黨最後導向重機,我認為沒有太大存在的價值。...(恕刪)
我尊重您的看法!
路權雖有大小車之分, 但本人在大小車領域裏的付出都一樣"用心"!
當政府確實實施2011/11/23通過的法案, 甚至是本黨要求政府實施的WTO承諾, 請問您對於禁行機車還有什麼看法?
依照目前通過的法案內容來看, 黃牌重型摩托車在大台北已經是暢行無阻了(高速公路例外), 合況本文開頭已經早先預設像您這樣的指責了, 之一!
對事物不了解時建議勿隨意批評, 這是小弟的小小建議!
本黨相關人士為小車奔波時, 批評的人又為了小車做什麼?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冷眼看地球 wrote:
很多重機族也強調重機比照汽車,這樣結果很合乎預期,自我限縮,為了區分與小羊的不同~~~
現在,重機比照汽車,怎麼說服重機比較有效率? 我也想不通?...(恕刪)
為何要說服別人? 自由的國家人民有權選擇喜歡的交通工具, 當然塞車也是自己選的不是嗎?
當南京東路一路順暢行駛時, 本黨的付出就值得了, 但這只是點線面中的一小線而已!
迫於現實環境也只能且戰且走, 不可能一戰成功!
6/26公聽會只是中華民國機車黨(董先生)合法的開頭, 速度已經超越預期了!
南京東路整條取消內二車道禁行機車屬於中華民國機車黨(董先生)小小的代表作!
小車不像大車有WTO背書, 所以難度非常高, 還好有董先生與本黨同志一起努力, 就算小弟此生無法完成也會盡力而為!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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