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第一次開車撞車.....對方停在路邊怠速準備離開沒甚麼經驗想請問對方說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到警局備案完之後離開時對方有說回原廠會要求是否能不敲板金情況下直接換板金請問這點合理嗎?....若是合理,可有折舊額嗎?對方保險公司來談的時候有建議嗎..?
至於財損這一部份"依法對方得主張折舊給付。[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方]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對方]應給付之實際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