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家人被車撞 往生了....

轎車衝撞超商2次 女店員無辜慘死...請到奇摩搜索一下有新聞

死者是朋友的妹妹..
朋友家庭狀況不是很好母親長年身體不好父親幾年前又中風..
現在妹妹又發生這種事情...
請問要怎樣才能讓酒駕者判重一點...

PS:肇事者的話能信嗎......再我看來根本就是蓄意殺人.....
2012-03-08 22: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朋友 家人
這則新聞好像都一直沒在本站出現, 雖然電視上與網路都看過了說!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勾義郎 wrote:
轎車衝撞超商2次 女...(恕刪)

酒駕致死本來就不該以過失致死起訴
應該以刑法第 271 條起訴
條文: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酒駕未肇事被抓到的應該是: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在官田的那一件嗎?
蘋果有報,警方有在懷疑是不是蓄意的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本意上~
那些當官真的不適合當官~
該回去翻翻公民與道德才對~
一點責任心都沒有還想當大官~

勾義郎 wrote:
轎車衝撞超商2次 女...(恕刪)


要去問免費法律諮詢......

來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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