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沒有連任壓力的馬總統設立交通違規檢舉獎金

簡易檢舉獎金給目前罰金的十分之一即可
有五大好處
1.增加國庫稅收:檢舉增加國庫稅收必然增加。
2.增加就業機會:想當然而有些失業族可以從事檢舉賺取獎金。
3.交通亂象有效改善:交通在人人可檢舉情況下,必然更遵守交通規則。
4.減少事故發生:人人遵守交通規則,必然事故大大減少。
5.改善警察形象:警察可以去辦去大案,而不用抓交通違規這種拍蒼蠅的案件。
2012-02-18 22:35 發佈
那應該發去他的臉書

他的馬辦或是總統府吧

這幾個地方你都發了嗎
那我在路上放個交通錐,專拍跨雙黃線的就可以年薪千萬了

反正會去申訴的10個只有1個,科科。

如果真的交通檢舉有獎金,被我婊到不要去申訴免罰喲(啾咪)

=====以上就是為什麼舉發交通違規不能有獎金的原因=========

因為太容易設陷阱了

bgrich wrote:
那我在路上放個交通錐...(恕刪)


如果隨便拍隨便有

那些檢舉亂丟煙蒂的

會越來越難賺嗎

beelin wrote:
簡易檢舉獎金給目前罰...(恕刪)


沒有獎金,你說的這些也都可以做的。

一定要有獎金才要去做?
如果真的對交通亂象不滿,沒獎金也該檢舉的啊。
路上行車,除了交通規則,還有駕駛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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