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停在路邊的汽車就直接右切出來..(汽車是停放在下圖那台白色汽車的後方,算是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稱有打方向燈,女友是說沒看到對方打方向燈..
女友此時離該汽車只有5~6公尺距離,所以就急按煞車,造成機車打滑摔傷...(下巴/牙齒/膝蓋都有傷)
雙方車輛是無發生任何碰撞的...
而在下到醫院時,已經處理好傷勢,而警方也已經到場,雙方也都在醫院製作筆錄..
最後交警各給了一份受理證明,要雙方各自fax到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
說30天內會有事故分析表出來....就叫我們各自解散了~
在這邊是想請教,這起事件中,是否有所謂的肇事責任??? 如果有,哪方比較大...
另外,保險以及後續處理,是否有任何需要注意之處?
PS:回應底下1F,女友是說當時是騎在40~50 KM/hr
PS:個人一點想法...機車騎士真的是很衰,又濕又冷的冬夜,然後還得自己想法子躲汽車的左右夾擊..
一個不小心,摔得皮開肉綻...人家四輪爺們也是不痛不養的..T_T
應該考慮開車子上下班了,至少痛不會在自己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