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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遇上肇逃了,有抓到人,但對方不承認,請大家給點法律意見

事情發生在上周 我疼愛的妹妹給朋友用機車載
再過路口時(直行),我妹被右轉的汽車撞到腳,飛了出去,在路中間滾好幾圈,身上有挫傷瘀傷跟腰扭到,朋友則是騎了一小段又倒下去,對方車停了一下便開走

那個路口沒有監視器
只有路人看到他車號(路人已未知去向)以及路邊攤證明他有停(但沒看到撞擊瞬間)
後來的路口有監視器照到他車號
所以警察有找到人

但對方的說法是他以為我妹她們被後面的車撞到後才去撞到他的車(好扯的說詞,又不是撞球)
所以直到警察找到他才知道是他撞的
對方最近幾天也有一直打電話來,但因為他否認肇逃的說法讓我們家人不開心,所以沒什麼接

首先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目前還在警察那,警察說20天後才會送件
請問大家,那目前該不該和解??

載我妹的那個朋友催我們跟他民事和解(朋友沒受什麼傷,一直想和解了事)
我們有打算和解,但不知和解的時機

另外刑事肇逃的部分,因為對方車是撞到我妹的腳,所以雙方的車上大概沒有留下什麼擦撞痕跡
證據部分只有
1.路邊攤:看到一個女孩滾好幾圈,機車騎了一小段又倒下,一台車停在旁邊一下子
2.路人提供的車號
3.下一個路口監視器拍到對方車號
4.旁邊的商店攝影機拍到對方有停一下子(未確認)
5.不知能不能當證據的鞋子&褲子擦痕(被他撞到的痕跡)
以上,有點虛

請懂法律的大大,給點意見吧,任何都行
感謝感謝
2012-02-07 21: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妹妹 法律意見

鄭喬文 wrote:
因為民事傷害的部分目前還在警察那...(恕刪)


傷害是屬刑事.告訴罪
過路口時(直行),我妹被右轉的休旅車撞到腳


請問休旅車是跟你妹同方向要右轉 還是要右轉進你們的方向

這兩種差很多噢


還有他說以為是你們先被撞才撞到他

反正結論就是有撞到

他都不該離開現場
_Alumi wrote:
請問休旅車是跟你妹同方向要右轉 還是要右轉進你們的方向...(恕刪)

我方是說同方向要右轉,從左後方撞來的

但對方的說法是我方被後車撞到,再去撞他車子後面

鄭喬文 wrote:
事情發生在上周 我疼愛的妹妹給幼稚園老師用機車載
再過路口時(直行),我妹被右轉的休旅車撞到腳,飛了出去,在路中間滾好幾圈,身上有挫傷瘀傷跟腰扭到,老師則是騎了一小段又倒下去,休旅車停了一下便開走

那個路口沒有監視器
只有路人看到他車號(路人已未知去向)以及路邊的檳榔攤證明他有停(但沒看到撞擊瞬間)
後來的路口有監視器照到他車號
所以警察有找到人

但對方的說法是他以為我妹她們被後面的車撞到後才去撞到他的車(好扯的說詞,又不是撞球)
所以直到警察找到他才知道是他撞的
對方最近幾天也有一直打電話來,但因為他否認肇逃的說法讓我們家人不開心,所以沒什麼接

首先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目前還在警察那,警察說20天後才會送件
請問大家,那目前該不該和解??

載我妹的那個老師催我們跟他民事和解(老師沒受什麼傷,一直想和解了事)
我們有打算和解,但不知和解的時機

另外刑事肇逃的部分,因為休旅車是撞到我妹的腳,所以雙方的車上大概沒有留下什麼擦撞痕跡
證據部分只有
1.檳榔攤:看到一個女孩滾好幾圈,機車騎了一小段又倒下,一台休旅車停在旁邊一下子
2.路人提供的車號
3.下一個路口監視器拍到對方車號
4.旁邊的商店攝影機拍到對方有停一下子(未確認)
5.不知能不能當證據的鞋子&褲子擦痕(被他撞到的痕跡)
以上,有點虛

請懂法律的大大,給點意見吧,任何都行
感謝感謝...(恕刪)

我不懂法律
但給點意見

不用理對方
妹妹去驗傷
直接告過失傷害



鄭喬文 wrote:
是同方向要右轉,從左...(恕刪)


你的說法有點矛盾..從你的左後方撞上

但撞擊點是在他車後@@?
_Alumi wrote:
你的說法有點矛盾.....(恕刪)

我方:他從左後方彎來 車右前方撞到我妹的腳...

對方:他們被後車撞到 然後才撞到我車後面

linpredator wrote:
我不懂法律但給點意見...(恕刪)


看樓主的說法 傷者似乎沒有嚴重的後遺症

所以沒有必要的話應該先不用以刑逼民吧(用刑法的傷害逼民法和解)

建議是老師先不要主動去和解 而是去調解

醫藥費+精神賠償談得攏就算了吧 不然打算求償個幾百萬嗎..

(如果對方到時候在那邊機機歪歪就另當別論

祝樓主有圓滿結局

_Alumi wrote:
看樓主的說法 傷者...(恕刪)

您好 我方也有和解的意願

但是不知道時間點

載我妹那位的朋友一直強調說等警察20天交件後就要走法律了

他很不想走法律,所以一直在明示暗示我方快點和解


肇事對方也照三餐打電話過來"關心傷勢",我方沒接他就會再打給那個朋友OOXX

總之我方受到很大的強迫和解壓力


請問到底何時和解比較好?
1.警察20天交件內
2.調解委員會之前
3.調解之後
4.走法律之前
5.走法律之後
......
肇逃屬於公訴喔!!!請警方送吧!!!!
檢察官請他去喝茶時他就會乖乖的,撞到車的聲音會沒聽到,他以為他開拖板車喔!!!
一般小轎車,稍微弄到聲音就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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