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為了私人方便而併排 紅線停車 甚至巷弄內隨意停車影響其他用路人困擾
那很不好意思 我看到絕對會把電話拿出來 撥出110請警察先生小姐們來現場取締告發
我本身也是個開車族 但是乘坐我的車出門的朋友都知道
我要去某個地方 我都會問好不好停車 有沒有停車場
就算今天我要去一中街 我也會停那個暈死人不償命的地下停車場
就算今天我要去勤美誠品 我還是會花幾百元去停在地下室
就算今天要去新光看電影 他的地下停車場我是絕對會去停
如果要去的地方離我家很近 我會乾脆用走的 要用車再回家開
因為最近工作需要 開始換騎機車 才發現路邊違停的四輪汽車滿街都是
在台中市都會區的四輪駕駛們自己小心了
當你的愛車會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的時候 我就會撥出110來檢舉告發你們
有沒有檢舉獎金都無所謂 重點是我要看警察來現場開張單子夾在你車上我才會走(當有空的時候)
剛剛我才撥打110請警察到台中市某區某街取締告發(有沒有勸離我不知道 趕時間赴會)違停四輪汽車
有汽車格就停 沒汽車格(none of my business, it's your problem, not mine)
反正打110不用錢 警方告發這個有沒有業績我也不知道
但是看到您違停的愛車被取締告發夾張紅單我就很爽
另外請汽車不要一直往機車道鑽才是真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AFetyMPNg8&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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