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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車禍糾紛~對方無照~但是喊著過失傷害時 該如何處理

板上大大~~
不好意思~有點法律上的事情想請教一下
我有一位朋友~~
最進開車~發生了一些糾紛

過程大概是~我朋友開車~~直行路段
然後有一位老先生~~(無照駕駛~且車龍頭還掛著一些東西)
發生碰撞時~~我朋友是直行~並且是靠內側
車子碰撞的部分為後照鏡和車門處

但是老先生受傷送醫後
緊咬著過失傷人獅子大開口

我有稍微爬文~~過失傷人 ~主要是"傷人"
雖然老先生無照~但是這是屬於民事上行政上的問題
但是過失傷害 就是刑事~而且在六個月內要提出
(所以老先生那邊~應該是有人教他吧~~
說除非拿出他滿意的金額~不然不和解)

我朋友本來想息事寧人~~私下和解
可能是事發現場警察做案發紀錄的紙本
讓老先生覺得他比較有優勢
因此老先生~是獅子大開口 (住院要高級房~用藥只用自費藥)
老先生一直說 除了受傷部分~還說~我這個痛那個痛~可能有併發症

想請問一下~~遇到這種真的沒有其他的辦法嗎
過失傷害~是否有但書可以提出

我目前想的到的是~~
路權~~~畢竟我朋友開車 直行~且靠內測
老先生無照~~應該就沒有所謂的路權吧

雖然老先生受傷~~但是~~他無照~且車子受損部份是後照鏡和車門處

我知道01上的名言是~~有圖有真相~
也許我的說辭比較偏近單方面
但是我朋友說~~他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他是直行

因為老先生拒絕和解~~目前可能會走向上法庭的途徑了
目前也是將行車紀錄器的檔案送交鑑識去
我朋友方面也是依照保險公司的建議去做

車禍糾紛就已經很煩人了~~還遇到這種很爐的老人家
畢竟自己比較不懂法律~~想說看01上的大大是否有其他建議
真的非常需要~相關的訊息~~~希望有這方面經驗或是建議的大大~能多多指教
2012-01-06 23: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糾紛 傷害
看警方的判決再做處理
第三責任險會理賠
可是要看肇責來決定理賠的金額
所以請你的朋友先連絡他保的責任險得負責業務看怎麼辦吧~~

老先生要住高級病房要用自費藥得這種行為模式很詭異~~
但你朋友必須要先表現出誠意以及負責的感覺
如果老先生真的吃人夠夠的話
那就是法院見~~~
上法院吧

無照駕駛就錯在先了

法官會挺你的

上法院之後他就討饒了
Be Aware of What You’re Wishing For, It Might Just Come True.
少少少語

這個說法沒有法源依據 主要看歸屬究責 以及受傷嚴重程度…..這樣的說法有點倒因為果了

2023-06-17 15:34
319RHQ

無照駕駛就違法了啊!!! 怎沒會沒有法源依據?

2023-06-30 22:32

Cloud0419 wrote:
看警方的判決再做處理...(恕刪)

感謝大大的建議
目前我朋友的做法也是這樣
比較中規中矩
因為一開始也是參加調解委員會
然後委員會開出的金額~~我朋友那方面本來是說OK
但是老先生家人一直覺的太少 (他們要求至少是幾十萬)

基本上我朋友我是覺得他應該還OK
頗積極去處理這件事情
車禍現場也完全沒有逃逸的事情
只是老先生~就一直說 被撞到~以後可能這個痛那個痛
必須要多少錢 才能保障他日後的健康

所以調解失敗@@


319RHQ wrote:
上法院吧

無照駕駛...(恕刪)


目前應該是會走上法院吧
只是想說~~不知道有沒比較好的法條
畢竟現在的法官~比較難說一點
我怕到時候出現一個~傷者為大的
那不就囧了
沒錯由警方送交裁決肇責後,再來談理賠事宜,
在未收到裁決書前,僅須至醫院探望慰問那受傷老先生,醫療費由對方檢據向保險公司申請.
對方如獅子大開口,暫時別太在意,待裁決後肇事責任比例再做對應.
過去本人亦有此經驗,對方還指定醫師及私人貴族醫院,開出巨額醫療費用索賠,車輛維修,精神及衣物.等,
天文數字賠償,後交通裁決報告出來,我未負任何肇責,對方不服再鑑定,結果亦相同,我先前已被她前後魯
走快貳萬圓後,報告出來後,又要唬我,要告我過失傷害來索賠,我就根本不理他,並向管區派出所備案,
後來她也無計可施也就算了,那近兩萬圓就當送她買藥吃吧!其實對與錯當事人心理最清楚也明白,就是死
不認錯在討人厭.

iamlumi wrote:
板上大大~~不好意思...(恕刪)




無照駕駛屬於行政罰,並非車禍責任歸屬的主要依據,刑事責任及判賠與否的關鍵在於車禍原因鑑定報告(這是台灣?or鬼島?)

只會對老杯杯罰錢

這是我爬文得來的.....有錯請指正
岩石 wrote:
沒錯由警方送交裁決肇...(恕刪)

我朋友也是說等鑑定出來在看看~
畢竟現在似乎也是只能等~~
快過年遇到這種事情~也只能黯然承受了

zxrt2070 wrote:
無照駕駛...(恕刪)


嗯嗯 ~~我好像也是爬到類似的
也是有看到~~無照~無路權~所以在鑑定上至少路權可以站的住腳
但詳細情況也不知道~畢竟網路看到的參考性質居多
實際上的變因似乎也頗多的~~

真的搞不懂 為啥 無照~上路
受了傷似乎變成合法化@@
無照駕駛~不就先違法在先~~行政法~~
偏偏受傷~~刑法又大於行政法
但~~無照騎車~不就是先侵犯到~有駕照使用路權的人嗎
應該是有錯在先的吧

也許我不是唸法的的吧
所以一堆不懂的地方
無照歸無照~~
肇責歸肇責~~

現在老伯可以找你朋友麻煩的是"過失傷人"~~
如果鑑定下來你朋友沒"過失"之責~就沒過失傷人之說~~

無照就沒路權這說法,不一定正確~
一個無照之人,規規矩矩的行車~被撞了~他就沒過失之責~

所以,現在是以警方鑑定為主~看此事故肇事責任為何~
至於老伯的無照之責另有"無照駕駛"這張罰單伺候他~~
無照僅是在次要肇事原因裡面註明,通常以行政罰結束,不影響肇責
不是無照=無路權!!!~

希望事主能順利解決
認為自己沒錯就給他告吧
對方不一定會贏,你也不一定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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