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戶清雄 wrote:從101年1月1日實...(恕刪) 3/1號才實施吧?http://163.30.153.20/class/uploads/tadnews/file/nsn_3463_1.pdf還要經勸導不改善才罰應該還好吧?
轉兩則抱怨,是你我都須面對的問題(家沒幼童,不上高速公路休息站瞇一下的不適用)這兩樣我覺得都須排除在外官員們有看到嗎??????????夏天時,在路邊等人,車上又有小孩,請問一下?1.是熄火讓小孩在車上悶到中暑?2.帶小孩在路邊等,被太陽曬到中暑?貴單位因該事先嚴格取締不合乎排放法規之車輛,路上還是看到很多冒黑煙的大型車輛請官員們體諒一下有小孩的家長們 請問休息站在車上休息的駕駛人, 如果只能『休息』3分鐘可以吹冷氣, 那是要大家都下車擠進『休息站』內, 那會塞爆的!! 還有, 如果像是小型的休息站, 只有廁所可以躲太陽, 那大家下車不能休息, 休息站休息等於只是有上廁所的功能而已...。
uuee3k wrote:轉兩則抱怨,是你我都...(恕刪) 放心啦~要抓沒那麼容易的~除非他故意針對你準備碼表和相機不然只有碼表能代表啥?如果10台同地點但不同時間一起怠速那要怎麼算?休息站總是不能在休息站的餐桌上睡覺吧?!(就算不怕油油的 也不能霸占位置吧?!)冬天在車上不發動還好夏天如果能受的了超過3分鐘(外面32度以上)我看要請金氏世界紀錄了~車輛多餘的磨損我可是想一台車開個10年以上~也沒那個閒錢陪你維修啊!積碳可以清理 機油可以常換(小條的)我可不想縮短任何零件的使用壽命~這政府只會一昧的亂搞曬死上個新聞 一周後沒事情啦~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啦~應該請官員來個carstay~而且不可以發動 在裡面睡個覺保證滿身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