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週一)小弟去做筆錄~對方媽媽沒來由兒子來的~並帶來診斷書(說是顱內出血~還送加護病房<<<他兒子說的)說明無法來做筆錄~小弟聽到整個愣住~小弟時速才30還有煞車應該撞擊力道不大~對方未戴安全帽~也不至於這樣~警方先幫小弟作筆錄(他也說會不會太扯 這樣會送加護病房!?)~小弟現在心裡亂糟糟的~小弟是有保機車強制險~所以傷害理賠方面~比較不擔心~小弟比較擔心過失傷害的部份~如果報告出來小弟無肇事責任且對方未戴安全帽~是否小弟的過失傷害部份比較容易處理?請各位大大給小弟一些意見~讓小弟參考對策!拜託!拜託!
以下為現場示意圖(用小畫家畫的 稍顯簡陋 多包含):
P.S:現場無號誌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