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許多討論開放550CC以上機車上國道的相關發言,大部份的國民都只關心自身的利益而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自由民主與開放,人民有行的自由,有選擇交通工具的自由. 沒錯台灣的小機車很多,在一般的市區到處亂竄,但如何改善整體的交通狀況,這本來就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怎麼可以因為機車會亂竄就限制機車騎士的自由呢? 國道的車速遠高於市區的車速,就算開放125CC以上的機車可行使高速公路,又有多少人真會騎上去呢? 公路的意思就是大家的路,只要是公路又可以保持規定的車速用什麼交通工具是我們應有的權利,基於安全理由要不要騎機車上高,快速公路則是我們的選擇,發生意外是誰都不想要的,但意外的發生大都是人的因素,不由人的教育下手,只一昧的這裡不準走那裡不許走,弄了一堆不合憲法的罰責來限制人民的自由,那與封建極權國家有何不同?
食衣住行的自由是國民最基本的權力.
而這位官員竟然把問題推給媒體,說是因為媒體一直關注桃園機場,
才會讓人家有桃園機場出包連連的印象。
各位看倌,有這樣的交通部次長,對比現階段台灣交通的亂象,
我只能說No su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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