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事故 普通重機3倍多 2011/11/20 09:29:45
該則新聞中引用交通部資料
100年9月重要交通統計指標分析
第六點,指出【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交通事故肇事率及死亡率偏高
累計1-8月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A1類交通事故《每萬輛肇事率達1.6件》,為普通重型機車及自用小客車之3.4倍及2.9倍;每萬輛死亡率為4.2倍及3.4倍,每萬輛受傷率為2.2倍及1.1倍,顯示肇事率及死亡率偏高。】
那麼
大家一起來看看
每萬輛肇事率(匯整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行政院主計處)

內 政 統 計 通 報一○○年第三十六週
100年1-7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小客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自用小客車+營業小客車(274+18)
=292
小貨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
108
大貨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
104
汽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自用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營業小客車+特種車(274+104+108+11+18+2)
=517
機車為肇事主因造成之A1(撞死人)事故總計:
517
以上統計數據再分別依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數據,除以全國車輛總數可得肇事率
自用小客車
274/573.0627萬輛自用小客車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0.4781326720444377 件←單獨列出自小客違規A1肇事率依舊是機車 1.391376063720606 倍
小客車(自小客+營業小客)
292/589.9701萬輛小客車(自小客+營業小客)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0.4949403368068992 件←第五!
營業小客車(計程車)
18/8.7323萬輛營業小客車(計程車)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2.061312598055495 件←季軍!
大客車
11/2.9349萬輛大客車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3.747998228219019 件←亞軍!
小貨車
108/84.3292萬輛小貨車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1.280695180317138 件←殿軍!
大貨車
104/16.3201萬輛大貨車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6.372509972365365 件←冠軍!
特種車
2/5.0038萬輛特種車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0.3996962308645429 件
汽車(自用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營業小客車+特種車)
517/698.5581萬輛汽車(自用小客車+大貨車+小貨車+大客車+營業小客車+特種車)
=每萬輛A1肇事致人於死 0.7400959204395454 件←汽車A1肇事率怎麼看都只是機車 2.153694588896758倍 而以啦(真的沒有很高哦?)
機車
517/1504.4808萬輛機車
=每萬輛僅有A1肇事致人於死 0.3436401448260423 件,敬陪末座
大型重型摩托車(249以上排氣量)100年1~8月,每萬輛肇事率1.635件(100年1~8月總計 5件)
與以上前四名相比
大貨車每萬輛A1肇事 9.880157350654103 件(100年1~7月總計104件)
大客車每萬輛A1肇事 6.350479628329824 件(100年1~7月總計11件)
營業小客車每萬輛A1肇事 3.676428349858113 件(100年1~7月總計18件)
小貨車每萬輛A1肇事 2.135715895508035 件(100年1~7月總計108件)
相去甚遠
而
小客車 每萬輛僅有A1肇事 0.7753067002307757 件,但100年1~7月總計件數卻達到 292件
再者,大貨車、大客車、小貨車、營業小客車、自小客A1肇事大多為開車撞死人,自車乘員卻僅小傷、無傷,大重機A1都是撞死自己;誰較無良?
何者是道路殺手不言而喻
(略)
詳請見
A1肇事主因車種=汽車
錯誤資訊網頁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95年~99年7月道安統計資訊
交通部民意信箱 motceyes@motc.gov.tw
2011/11/22 15:00
Nardus你好:
關於所提交通安全網站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相關數據錯誤乙節,查道路交通事故A1類(發生事故24小時內死亡案件)事故死亡相關統計數據均係依內政部警政署資料庫所統計分析,但因分析目的及標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分析方式,故有不同的分析數據,如僅以第一當事人分析或含第二當事人分析,以加害者即肇事者分析或含受害者分析,因分析不同相關數據即有所不同。
交通安全網站所登載本部97年委託中央警察大學辦理機車事故防制研究案之統計分析摘要,其中有關騎(乘)機車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道路交通事故中機車駕駛人及其乘客死亡人數,其人數包含機車為受害者及肇事者,該分析目的可用於提醒汽車駕駛人重視機車的安全,也可用於提醒機車騎(乘)者重視騎(乘)機車的安全。
以上說明請參考,感謝關心交通安全。
發文文號:交安發字第1001202337號 發文日期:100/11/22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