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outube.com/watch?v=ojA4tXDzHnE
目擊者 囂張計程車駕駛 不滿紅燈右轉 被鳴喇叭 惡意擋路 口出三字人之初性本善
1.紅燈右轉
2.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3.惡意擋路
4.口出人之初性本善
中南海衛星車隊 976-NL黑馬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一00年一月十九日 修正)
第53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隔天晚上又遇到 中南海 沒按喇叭-他硬要往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