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各位應該訴求的重點是台灣法律上的不合理,請各位炮火轉向立法修正!

諸如那些應注意而未注意應該要訂定的更明確
並不可再有無肇事卻要賠償元兇死者的荒謬判決

為何自己規矩的守法確要蒙受不白之冤?

抱歉文筆不佳,請多擔待
請大家一起努力讓台灣法律上的是非對錯能做到公平正義
2011-11-15 13:29 發佈
嵐夜 wrote:
諸如那些應注...(恕刪)


+1
要上街頭嗎?
joek520 wrote:
+1要上街頭嗎?...(恕刪)


就怕雷聲大雨點小,怕事嫌麻煩的人多的很,最後成為烏合之眾

這種"兇手死者"為大,以車體大小輸贏來做鬼扯判決的台灣司法一日不改善,恐怕台灣社會永遠得不到真正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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