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福路五段 前市長任內的德政 "公車專用道" 現在基隆路口每天早上塞車汽車 機車塞在一起 機車時常無路可騎 騎上快車道結果這樣躲在廣告看板後面放冷箭 請問良心何在? 有公車專用道 怎不見機車優先道? 機車的路權在哪?經過的專心騎車唄 別貪快 騎上小黃字腦殘的專用道+挑軟的吃警察+愛貪快或是被逼車的機車族 = 發現台北新價值 住台北真爽
BMW2007 wrote:自己守規則就不用擔心被照相罰錢. 不是嗎..(恕刪) 不是~~~很多路段,由其早上上班時間,騎機車壓到黃字難免由其有時後事基於安全考量重慶北路往城內小黃逛大街,機車跟在後面,突然後方又有大客車斜插進來除非走禁行機車到超過小黃否則跟在小黃後面被前後包夾,相當危險為何台北市那麼多路段,警察會出現在某些特定地段埋伏?還不是因為那裡容易偷拍至於為何容易違規一定有道理的,絕非只是單純搶快
規劃公車專用道不就跟你說是"公車""專用"如果一般車量佔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新台幣600元到1800元不要壓就沒事啦, 不爽改搭公車撞進總統府也不會罰到你警察沒躲在辦公室樹因下很盡責站在那取締違規還要被當小偷一樣真的是 .... 被照到乖乖繳罰單吧不要枉費條杯杯的辛勞
雖說很多時候是被公車.小黃.白目自小客逼著騎上快車道但照相也很少在公車站牌處,也很少在慢車道被阻擋成一團時拍照(我是沒看過,但話我也不說滿;所以我講很少)多數被拍的是那種紅綠燈衝第一,前方明明無車輛或很空曠,還硬要騎上快車道的那種只在有警察時才表現守法,那有何意義?不偷拍,違規的人會變乖嗎?不違規,政府也搶不到錢吧我是機車族,但我還是支持以上作法
警察依法取締 很好啊...波利士大人 做的好啊.. 拍拍手 鼓勵鼓勵... 大推 !可是 定那個法 & 把路畫成 不切實際的 要不要出來 說明或改善一下 ???(SORRY 我忘了 主角 都不會看到這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