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號 星期五 18:10分車禍肇事者協尋

事發地點是在新竹市光復路北上國道一號支線不久處(未到公道五出口或交流道主線入口)

當時有四台車追撞 我的車是第一台, 第三台跟第四台看看車況沒事就走了

只留下我跟第二台車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下班時間車輛很多, 對方又是男的所以很緊張,

加上對方有留電話以及承諾會負責賠償

於是沒有記對方車號以及立刻報警, (唉)

之後打電話請那位先生一起去估價..那位先生請我自行估價再通知他..

並且重申他一定會賠償...我就真的自行跑去估價 (唉)

估價完後通知他結果, 那位先生竟然就掛我電話, 之後打就沒人接了.

求償不成就只好去備案了..也通知保險了..

但是報案不在該分隊轄區 因此沒給我登記聯單

報案五天後打電話跟我說他們打電話不是沒人接就語音信箱, 問監視器也不知道案發地點附近有沒有監視器可以調

只跟我說要我再等等 找不到人也沒辦法之類的..(唉)

事後想想 都怪我太容易相信人..感覺30歲左右 工程師的樣子 斯文斯文的 沒想到是這種人

在這邊不好意思要拜託大家幫忙協尋一下, 請當時有經過的朋友或知道此位先生的朋友寄站內信跟我說一下,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有錄影就更好了..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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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警方已經找到人 對方也去做筆錄了..事情總算可以塵埃落定. 感謝警方的努力~

也謝謝網友~~我已經知道遇到要怎麼做了~但我希望不要有下一次了..
2011-11-10 15:42 發佈
你是剛出社會哦,
當下就要立刻報警處理了拉.

沒立即報警這下你有的忙了,
不然就是自己吞下去.
自己吞了+1,都已經離開現場+破壞現場,誰知道當時是怎麼撞的!

對方無良的話也可以說是妳倒車撞他~

總之下次碰到此狀況,不論對方說啥?都叫警察來!


coco.shiow wrote:
事發地點是在新竹市光...(恕刪)

買個經驗,吞下去吧
相信01及蔣大的公平公正性^++^

coco.shiow wrote:
事發地點是在新竹市光...(恕刪)


自己做的來喔!!!

知道行車紀錄器的重要了吧~~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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