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2個月前我發生車禍,只有車損人沒受傷,我今天(10/21)到交通隊申請初判表、現場圖和照片,處理員警跟我說沒人受傷要有人提出才會製作,等做好再來拿,但是不是應該30日後就可以拿了嗎???為什麼還沒製作,難道沒有人受傷就比較倒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