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各位版友,到底是我的觀念不對還是現在人的價值觀有問題?
我自己也有騎車,超速、違停加加減減也收過不少張罰單,當然我也討厭
測速照相、警察取締(也許是人都討厭)
但是我每次看到類似的新聞
中天新聞的連結
我就覺得現在人OR新聞記者的價值觀到底????
超速不是個人違規嗎?
我不理解的是自己做錯事還要人提醒!
還批評設立的提醒標示不夠明顯
這到底是甚麼道理?
警察躲著拍照,這叫違法取締?
(有這條法規嗎?<--真的是詢問,因為我找不到相關法規?)
小時候父母不是都告訴我們不要做壞事OR錯事
做錯事就要勇於承擔,奇怪現在怎麼做壞事還要人提醒?
這到底是哪一招
到底是我想法很怪?還是新聞說的對?我開始糊塗了?
有法條說要提醒嗎?<--這個我真的不知道有沒有這條,有人知道可以跟我說嗎?我怕是我誤解?)
我還是說我很討厭罰單、也討厭測速,發這文是想知道到底是記者問題還是我搞錯?
472841 wrote:
.........違規還要靠腰固然是很過份拉
但是我覺得台灣的道路限速也不合理
限速50.......50CC的小綿羊就可以超過了
現在破200的車一堆,高速公路還要限速110
那乾脆跑車都不要進口算了)
在市區你要開到八十公里嗎?
在美國大西部沒什麼限速,因為地大,路直,沒啥人。
在台灣就不一樣,台灣的人口密度是居世界第三的國家啊,
你在道路上開八十,你的視野就必須要顧及到前方二十公尺,
越快反應時間越短,你覺得道路限速,哪裡不合理?
不說別的,單車版有高手抽車順風就直直破50km/h。

拿車舉例更慘,國道不是只有你使用阿...Orz
跑車的本意就不是拿來跑"極速"的,
你乾脆拿如果台灣進口F1,我看國道最低限速都要標到180km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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