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橋往市區方向
根據99條基本精神應該歸還一線快車道給機車使用, 為何機車總是要為了四輪順暢而東繞西繞的浪費汽油? 馬總統知道了一定會罵交通部長的, 節能省碳你都沒在聽嗎?
還有禁行機車政策應該是違反憲法精神吧?
(不過誰在乎?)
橋樑機車行駛路權方面現況
兩線快車道: 福林橋 & 台北橋 & 文昌橋 & 大直橋
一快一慢(機慢車專用道) : 百齡橋 & 士林橋 & 承德橋(往市區方向, 士林方向只給一慢)
一慢 : 民權大橋 & 環東大橋 & 新北大橋
.......
只有一個形容:行政命令有等於沒有, 高興給就給, 不高興給就不給!
bulahe wrote:
又在倡導違規了嗎??...(恕刪)
那您要看看到底誰先違規? 中央政府制定的行政命令(法源依據條例92條), 地方政府必須依照基本政策去執行, 99條項文(第一項)寫的很清楚, 機器腳踏車必須依照標線與標誌指示行駛, 如果指的不是禁行機車(標線規範中的標字)與兩段式左轉標誌(標誌), 那不就是條廢文? 因為四輪也必須依照標線與標誌指示行駛!
至於如何劃設中央政府已經在款文中指示的很清楚了, 還有待轉規定也在第2項的款文中規定的很清楚了!
地方政府可以依據當地交通流量給予較多的車道, 以利車流正常, 如忠孝東路SOGO前方道路, 所有快車道一律不劃設禁行機車, 還有承德路台北車站前所有快車道一律不劃設禁行機車!
法律基本上就是保障最低限度, 只能多給不能少給!
或者也可以提一個例子, 基本工資一但決定, 企業界就只能多給不能少給!
(雖然這是工資不是路權, 但都跟法律有關係!)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