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新聞不是有播沒有在兩段式左轉的路口,機車進行兩段式左轉也會處罰前陣子看到一個問題它是5個路口,齊中有一個路轉在紅路燈前有兩段式左轉標示,但是其他路口卻沒有待轉區.那到底是要2段轉還是不轉這樣子的話,不管轉不轉都有機會被判違規,真是個好陷阱 有人可以解答嗎?
其實99條根本是廢文, 政府要罰你錢就說你違反99條規定, 反過來跟政府要求依照99條精神還我們兩條基本快車道時, 就說地方政府有裁量權, 99條只是參考用的!我寫信問過台北市政府, 是否認同本人的解釋?答案就是:地方政府有裁量權!高興給你們5線道就給5線道, 高興只給一線道就是一線道!兩線道(目前含慢車道)不用待轉? 誰說的? 縣市政府說了才算數, 行政命令是啥東西?
carter0828 wrote:現行法規為只要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就得兩段式左轉或者路口有懸掛藍色兩段式左轉標誌有無待轉區不是判斷方式...(恕刪) 永和中正路左轉福和路,內線沒有禁行機車但是卻要兩段轉的規畫,這就是地方自治,地方政府有裁量權,搞得一套中央法規然後各地各玩各的,一條馬路的各路口規則不一,增加國庫收入徒增騎士困擾,這樣叫做為了騎士安全,簡直就是在玩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