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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中午在接近市府捷運站遇到不讓直行車先行迴轉的LIV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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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女駕駛,後來停路邊問她怎麼這樣開車,還反嗆我車上有她車上有行車紀錄器還邊開車邊拿相機往我這邊照,那個路口就已經是禁止左轉限直行了還要迴轉,真不知道駕照怎麼考到的......

2011-10-05 16:32 發佈
她的駕照不知到怎麼買的吧..
還是跟本就沒有
timma wrote:
還反嗆我車上有她車上有行車紀錄器

對阿有記錄器可以錄下自己犯的錯
重點是,那個路口可以迴轉嗎?
若不行,請把影片寄給交通隊吧!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這個路口西往東是不能迴轉的(禁止左轉)

請樓主將影片寄給交通隊吧

在路上不需要去教別人開車,尤其是女性駕駛,回家整理影片讓執法單位去費心
感謝樓上各位熱心回覆~寄檢舉了
請不要用鍵盤開車/騎車。用台灣輪走台灣路
timma wrote:
感謝樓上各位熱心回覆~寄檢舉了
...(恕刪)

檢舉迴轉應該不會過
沒有拍到禁止左轉迴轉標誌

你會說
那邊禁止左轉迴轉大家都知道阿

不好意思
相片或影片裡面沒有出現禁止左轉迴轉標誌的話
違規事實不明確
舉發不會通過

這種虧我吃過好幾次了
承辦員警講的

當然
各縣市的承辦員警權限跟認知不一定一樣
說不定你這件可以過
(如果有過的話 麻煩PO公文一下 私訊也可以 我個人是覺得不太可能)

如果你檢舉48條6項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可能還比較有機會


不過
違規事實發生時
沒拍到車牌
事後才拍到
舉發會有爭議
( 他可以硬凹說那台不是他的車 是同款同色的車而已)

又是一個行車記錄器=天下無敵的白目車主

真希望等下可以看到她PO上網
行車紀錄器~萬歲.萬歲.萬萬歲!!!

少點喇叭世界更美好

她有要讓啊!!倒是你!!不趕快過還在叭三小朋友

被這樣叭,看影片的我火也上來了


timma wrote:
又是一個女駕駛,後來...(恕刪)


他人違規是其次,

保護好自己才是先,你明明還有閃避空間偏不閃,又長叭,

若對方腦殘攔車打爆你的頭,你還有機會在01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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