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一台白色(或接近白色的銀色)現代 Santa fe,車牌 11**-XP,轉到我後方來,向我鳴喇叭,因為他急停在後方,我以為他要提醒我什麼,回頭看他又警告他要右轉。該紅燈無右轉燈號,我也停在機車道,非右轉道,加上右方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開。我就跟他說右邊很寬,你自己過去好嗎?
綠燈亮了,他加速上來攔我,我閃過。一路就這樣一直加速到前方攔截我。後來行進間,拿東西朝我丟,一次丟中後照鏡,一次丟中我左側腰部,都無大礙。一次停下來,對方朝我走來,就開始不雅言語,除了XXX那種之外,就說我太洨擺之類的。我當然騎走沒理他。他又繼續攔截,我還要趕路,不想跟他玩。要是跟他起衝突,好像也沒好處。於是,我停在路旁攤販,拿起手機撥110報案,他才從南78道路右轉走掉。
員警來了,查不到我報給他的車號,我想會不會是標**那兩個字可能有誤。到警局作筆錄不了了之,員警說他會去查附近車輛。
耽擱了約四十分鐘,心情也不太好。我一直在想,除了跑給他追、報案之外,有沒有別的辦法?尤其是較快速的擺脫方法。我有在想,當他下車時,他鑰匙一定沒拔,要是我衝上去,將他車開走,或者拔掉他鑰匙,當然前提不要被他阻止,最後,我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再者,他明顯一直逼向我走來,但手裡沒拿東西,我要是拿大鎖敲他幾下,當然前提是他先前已經拿東西丟我,且丟中車子與我的身體,那這樣我又會有什麼責任?
最後,這些方案我都沒作,只有報警。因為先前遇到兩個小痞子,我打了其中一個,當時他們跑掉了,最後又生出一堆麻煩。所以,只要是在趕路,而且不是自己的地方,我都選擇離開。有人可以給什麼好建議嗎?感謝各位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