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都沒走不覺得很奇怪嗎?? 過馬路左右看一下

別人都沒走不覺得很奇怪嗎?? 要危規也看一下左右跟車子。還好有提早看到 4分00秒看起




2011-10-01 17: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別人 馬路

阿魅 wrote:
別人都沒走不覺得很奇...(恕刪)


他們可能是日本人吧~~
這個路口沒有看到有人行號誌燈,還真有點危險....
另一邊的車子都停著不動,不知是要禮讓他們還是剛變換燈號還沒起步,可能這樣導致行人誤判~~
觀念不錯
知道趕快按喇叭提醒一下

有的路人過馬路是不看車的
頭低低的若有所思
被車子嚇到了才在那裡靠腰一堆的.......
幸好按喇叭提醒,行人亦停止行進,馬路很寬比較沒問題,但是如果您遇上的是,
行人只看另一邊[反向]或者是刻意的,就大辣辣走過馬路,你還非要讓他過,
尤其是下雨天,用雨傘遮蔽橫衝直撞過馬路,以女姓居多,你同樣是非讓不可.
在美國行人未依燈號指示或未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因而發生事故是要賠償撞他
的車主,還須付法律責任,在台灣是被撞的最大.那管有沒有理.
岩石 wrote:
幸好按喇叭提醒,行人...(恕刪)


你確定你有待過美國喔??
這個給你參考,美國和加拿大的行人很多都像這樣子的~~
其實在美國或日本,如果你開車撞到行人重傷或致死,而且在斑馬路上不管有沒有號誌,那你的罰則是很重的,有可能你這輩子就不用在有駕照了,尤其是日本~~
所以如果你有去日本你可以注意觀察,他們大部份的人經過十字路口不管有沒有號誌都會減速到很慢,而且在沒有號誌而有斑馬線的路口甚至不管有沒有行人,都會停止再起步,這是他們的習慣,而且是考駕照時必考..

當然在台灣,國情略有不同,樓主這樣警告路人是免得發生意外,或許的確是正確的做法~~

根據現行交通規則,車要讓人

103: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當然,行人也應該要看紅綠燈

134: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不過,或許樓主下次可以分享,如果不幸在斑馬線上撞到行人,是103還是134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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