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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出惡言又動手

9/7上午約10:50左右
騎著那台快30年的達可達
行經高雄市同盟路與中都陸橋時

口出惡言又動手

一台黑色賓士轎車因前方有拖車要左轉
去路被擋的賓士車
未打方向燈告知及禮讓右側車輛
車頭就要直接靠右行駛
差點撞上已在它右前方的我
心中懷著剛剛差點擦撞的不愉快
過路口後我一直維持著時速五十幾公里左右繼續騎著車
此道路為汽機車混和車道

口出惡言又動手

最高速限為50公里
且常經過這的人都知道這路段都會有測速照相

口出惡言又動手

沒想到過了九如陸橋底後
賓士車的車主超車追來且下了車
告知他未注意車旁車況且未打方向燈直接靠右很危險
也當場打電話報警
在警察未到前就發生了以下的狀況
這算是下半場了
上半場來不及錄所以沒錄到
影片中之後追上去是為了要拍到他的車牌


若賓士車的車主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
很歡迎提供比對驗證事實及還原真相

刑事告訴有六個月的追訴期
本想人沒事就算了
但想到車主拍了我的車牌後對我說他要找人來"關心"我一下
又說要告的話他的後行李箱內放的全是法院的卷宗所以沒在怕的
讓身為無助又無援的小市民的我
心中頓生恐懼阿!!
我該怎麼辦...
======================================
0108PT牛仔酷 wrote:
賓士有錯~該砲 不過...(恕刪)


過路口快撞上前我按了喇叭警示並回頭瞪了他一眼
之後我就按照速限騎著五十幾公里的時速前進
而他就跟在我後面開著
一直到過九如陸橋底後
他開到我旁邊搖下窗戶對我說
他也知道前方有車輛擋道所以他會偏右行駛
我告訴他未注意周遭突然轉向這樣很危險
他回我啊是有撞到了喔
撞到再來說
不然你要怎樣
所以當下我就立刻報警
他先是下車辱罵我
然後上車開了一段路後又靠邊停車然後下車拿出球棒向我走來

整件事情的經過
賓士車主若有裝行車紀錄器
我真的很歡迎他提出還原事情的經過及真相
2011-09-07 12:21 發佈

yuzo wrote:
9/7上午約10:5...(恕刪)


他有拿武器就輸很多了吧!!!

妨礙自由+恐嚇???
先備個案吧.你放心,會吠的狗不會咬人,先保全證據備案吧.
yuzo wrote:
9/7上午約10:5...(恕刪)


哇~~~拿著短木棒,對著人家說:「操你媽的B」。

這樣都叫好人,那王法在那?

還法律都保障像他那種〝好人〞。

這篇可以投訴給媒體記者,應該會很有興趣才對啊~~~

yuzo wrote:
9/7上午約10:5...(恕刪)

7636-ZL
你紅啦!!
我看八成是中古車
這個車牌是新牌
但車型是中古的

我覺得他才是俗仔
樓主應該是只有一個人
要是遇到雙載的
還敢拿球棒出來嗎?

賓士有錯~該砲

不過賓士有錯 卻還把樓主欄下來???

那段沒錄到的影片 樓主應該也有挑釁的動作吧!!??
好可怕喔,現在騎車在路上危險性真高。
還會被人家拿球棒攔下來,如果記者去找他。
他應該會說他正好要去打棒球吧?!
扁他阿

看他長這樣也知道沒練過

還想倒車衝撞

看來他是沒遇過壞人
0108PT牛仔酷 wrote:
賓士有錯~該砲 不過...(恕刪)


過路口快撞上前我按了喇叭警示並回頭瞪了他一眼
之後我就按照速限騎著五十幾公里的時速前進
而他就跟在我後面開著
一直到過九如陸橋底後
他開到我旁邊搖下窗戶對我說
他也知道前方有車輛擋道所以他會偏右行駛
我告訴他未注意周遭突然轉向這樣很危險
他回我啊是有撞到了喔
撞到再來說
不然你要怎樣
所以當下我就立刻報警
他先是下車辱罵我
然後上車開了一段路後又靠邊停車然後下車拿出球棒向我走來

整件事情的經過
賓士車主若有裝行車紀錄器
我真的很歡迎他提出還原事情的經過及真相

yuzo wrote:
9/7上午約10:5...(恕刪)



給他上新聞吧,拍的超清楚的,連人都入鏡了!
這種人只是臭卒仔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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