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言論以討論問題點,請別砲改裝問題,謝謝。A車大改裝被警察抓到,開罰:非法改裝。罰單繳完以後,事後跑去註銷A車車牌,A車等於無牌照。再去買B車相同款式顏色,把大牌掛在A車上面行使,所以引擎為A車,大牌為B車。這樣被抓到會有什麼刑責?這是朋友給我的難題
--- 罰單繳完以後,事後跑去註銷A車車牌,A車等於無牌照。 ---車牌註銷須繳回原懸掛牌照。參考規定 ↓ ( 請注意 4 與 7 項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cgi?HYPAGE=form.htm&s_uid=016032如果並非遺失或遭竊,而以不實理由搪塞避免繳回原牌。↓↓刑法第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命題已屬違法,後續推論依毒樹果實理論判定已無討論必要與價值。
除了會被以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刑法"第 211 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還有一條"使用牌照稅法"第 31 條 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
首先要警察跟監理人員做聯合稽查才有辦法掀引擎蓋,通常警察看過行照,他也只能對外觀去評斷是否違法罷了,要掀引擎蓋看號碼,必須要有監理人員會同才會做出下一步的動作!要是不幸碰上聯合稽查,除了他牌另掛罰款以外,掛的這台車車籍資料異常,第一時間沒『處理』,就沒救了,會以報廢處理!要是車籍資料無誤如完稅車,就扣牌牌照註銷,該車牌的車輛必須回監理站重新驗車領牌,他牌另掛的罰款沒多少,重新驗車的費用花起來可能也是一小筆可觀的費用!
所以這樣可以罰"刑法"第 211 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還有一條"使用牌照稅法"第 31 條 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車子有可能會被銷毀.....那非法改裝罰單是多少?改裝車愛大改外觀,後果真的 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