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女朋友上班途中(09:45)發生的車禍
影片是路口店家監視器拍到的,先拿手機錄製下來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k_W125kr8
汽車是幹道,機車是支線
汽車保險桿有擦傷,機車車殼破裂,手腳有擦傷
如果和解時,要求汽車車主賠償醫藥費(掛號費820元)及修理機車車殼費用會過分嗎?
如果不和解上法庭責任比會是多少呢
PS.雖然不關案情,還是跟大家說一聲,汽車車主酒測值0.14雖未造成危險駕駛,不過警察還是以公共危險罪起訴,請大家千萬不要酒後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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