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個位昨晚我跟一名駕駛發生車禍,我是開車者因違反交通規則雙黃線左轉,然後撞上對巷騎士導致對方有多處擦傷,然後下顎部分有破裂,頭部也有撕裂傷,經過醫院處理已無大礙,這部分是我的錯我侵犯到他人路權,但是對方也是酒駕0.46在保險部分,是否未給予理賠醫療部分,還是會因對方也有酒駕責任而金額上會有出入???
早上有去拜訪對方,對方部分希望我在醫療和機車修護上能夠全權負責,那我是否就該全權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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