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是自己的經歷,第二個則是今天早上看到的情況.
首先是在上個月初某個晚上,一台載瓦斯的小貨車,搖搖晃晃地從對向車道開過來,
我看到還趕快再往右邊閃,
但那小貨車還是跨越中間線直接撞到我的左後側的葉子版和保險桿,
沒想到那小貨車竟然裝沒事繼續開走,
我下車想看車牌,
小車牌根本看不到,
至於法律規定貨車後面該噴的車號,
最後1碼被一個懸掛的甚麼方型的危險牌子擋住,根本看不到,
只好卯起來用跑的邊追邊喊,
還好有一台好心的女駕駛載我上去追,追了1公里多追上了,
下車攔車後請警察來處理,
該貨車駕駛還裝傻,說貨車上的擦傷是之前造成的...
後來我覺得有聞到酒味,請員警對該駕駛做酒測,
員警就再請其他警察把酒測儀器帶來,
一測之下,
酒測值1.14
還說沒喝酒,只吃麻油雞,是不是儀器壞了...
走路都有點歪,講話都大舌頭了還在凹儀器壞了...
最後到派出所做筆錄,又說自己只喝四罐啤酒,
但在作筆錄過程中我才知道,
這個肇事駕駛這種烙跑的行為不算肇事逃逸
挖哩ooxx,
那如果我沒追上去,加上沒有好心的人幫忙去抓到這駕駛,那我不就自認倒楣了?
如果有人說看監視器...很抱歉,
能給一般小國民調到來看的沒幾隻,調到來看的能運作的沒幾隻,能運作的能照得清楚看得清楚沒幾隻,
這樣要不要自己衝上去抓?
或許有人說該裝行車紀錄器,
這時我就該說第二個例子了,
今早大概8點吧,上班時間,汽車多機車也多,
在百齡橋往士林方向,一台altis車主因前方塞車慢慢減速到停止,
一台在該汽車右後方的963-DE?(不敢全打出來)的機車,約40多歲車主穿米色外套,
不知為何在停下來後,看一下後方將要到來的機車,然後又催一下油門,
結果碰一下撞上前方那台altis的右後保險桿,然後馬上二話不說油門催一下又烙跑了,
該altis車主在車內看後視鏡,我想應該也看不出名堂吧,
車子那麼多,哪知道撞他的是哪一台,
只有我跟在正後方的車子看得到而已,
想衝上去幫他追,
但在上班車陣中,汽車根本追不到機車,
我想就算該被撞的車主有裝行車紀錄器,
若沒有裝整車,也就是前方,後方,以及左右兩側,根本就沒用
囉哩囉嗦那麼多,
我想講的重點是,
為何撞了人的車直接烙跑後,若被撞的車上人員沒有受傷,肇事者就不算肇事逃逸?
這樣難怪有越來越多的肇事者有僥倖的心態,
反正沒被抓到就沒事,
抓到也就跟當下直接下車認錯一樣,賠一樣多的錢而已,
那還不如跑跑看,反正也不會有更差的下場,
法律規定的漏洞,讓受害的車主要自行承擔,還要自己去抓肇事者才會讓保險公司能受理,
那受害車主在抓肇事者的時候,若發生受傷的狀況怎麼辦?
有時真的讓人覺得,
難道當個守法的國民是呆子嗎?
firesec1 wrote:
所以我才說,這種法條...(恕刪)
台灣的交通法規跟國外先進國家相比不知落後幾十年了
有問題或跟不上時代的法條多者呢
不是只有這條有問題
光是一個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
就不知道殺了多少人了
台北/ Steve Lee
firesec1 wrote:
囉哩囉嗦那麼多,
我想講的重點是,
為何撞了人的車直接烙跑後,若被撞的車上人員沒有受傷,肇事者就不算肇事逃逸?
這樣難怪有越來越多的肇事者有僥倖的心態,
反正沒被抓到就沒事,
抓到也就跟當下直接下車認錯一樣,賠一樣多的錢而已,
那還不如跑跑看,反正也不會有更差的下場,
法律規定的漏洞,讓受害的車主要自行承擔,還要自己去抓肇事者才會讓保險公司能受理,
那受害車主在抓肇事者的時候,若發生受傷的狀況怎麼辦?
有時真的讓人覺得,
難道當個守法的國民是呆子嗎?...(恕刪)
你講的都沒錯
因為這裡是台灣
法律一天不改
執法者不力行
這種情形就每天都會發生
沒錯
我就是個呆子守法國民
但是我呆得很快樂很對得起自己
還是你想當一個不守法但自以為不是呆子的爛國民?
不過
如果有人要爬到我頭上來想要吃定我
不好意思
幾十萬丟下去幾百天拖下去
請律師上法院慢慢玩我奉陪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