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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搶快 客運沒讓 ((((全判刑))))

懶得說了,救護車真的需要開車安全守則了~~~
救護車以為自己是車神,那別人呢? 沒多少人有辨法在速差這麼大反應。



律師網截取的法律觀點:


救護車搶快 客運沒讓 ((((全判刑))))

日本救護車過紅燈路口先廣播原地停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A72Hpxc79o&feature=player_detailpage


救護車搶快 客運沒讓 全判刑

更新日期:2009/12/20 04:11

各判1年、1年2月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 屏東報導〕

救護車時速飆到100公里趕著救人,卻在路口直撞龜速老公車,救人不成反造成2死,救護車司機指公車沒禮讓他,公車司機則怪罪車內學生太吵,沒聽到警笛,屏東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各判2名司機1年、1年2月。


一場車禍 2條人命?


判決內容指出,96年7月間,88歲利姓老翁轉院,醫院派救護車載患者及家屬、護士陪同,劉姓司機沿途鳴警笛並閃警示燈,時速約100公里,途經屏東縣鹽埔鄉一外環岔路口,與垂直車道上駛來的客運公車擦撞,利姓老翁、公車上葉姓乘客傷重送醫,利翁4天後不治,葉也四肢癱瘓、麻痺性腸阻塞,2年後不治,2名司機都被起訴。


2司機堅持沒闖紅燈


庭訊時,劉某表示當時距公車約100公尺,救護車時速100公里,以為公車會禮讓救護車,不料,公車卻直接開過來,緊急煞車已來不及,車頭攔腰撞上公車;高姓公車司機辯稱大樓擋住救護車視線,車內學生太吵沒聽到救護車鳴笛,兩車都堅持沒闖紅燈,高願賠償160萬元,家屬不接受,搶著救人的劉某更拒絕理賠。

劉某強調,當時警笛大作、警示燈也閃不停,救護病患執行緊急任務,依法就有優先權,「我以為對方會禮讓我停在中線」,卻直接開過來,發現時已煞車不及撞上。

高某也有話說,指當時肇事路段限速50公里,他僅開60公里,強調自己沒有闖紅燈,認為救護車太快、學生太吵、大樓太高,才是奪走2命車禍的主因,並向法官聲請現場模擬,但法官認為已無法還原現場,駁回被告請求。


救人也應注意路況



法官認為,救護車即使救人,也應注意車前狀況,因此2名司機都被判有罪。

不過,葉癱瘓2年後因大腸破裂及敗血性休克死亡,法官認為應與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此部分僅認定業務過失傷害,依告訴乃論罪論處,由於肇事的2名司機都未和解賠償,死者的家屬認為判刑太輕,不排除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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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反被撞!救護車轉院出車禍 病患驚



高雄一輛救護車,緊急載病患轉院,沒想到就在通過十字路口時,遭到對向綠燈的貨車直接撞上,貨車司機說,有聽到救護車的鳴笛聲,不過因為不知道救護車從哪而來,就沒有減速,沒想到兩車對撞,救護車動不了,只能緊急調派另一台救護車前來支援。

救護車橫在馬路中央,車內的護士緊急幫車上的重症病患,調節呼吸器,原來一台正要替病患轉院的救護車,因為前頭的小貨車突然衝出,車子煞車不及,兩車相撞。記者:「你沒聽到鳴笛聲嗎?」貨車司機:「有,有聽到,不知是哪一邊來的,我一直看反向的車道。」


貨車右側車門整個被撞凹,就連玻璃也被撞碎,小貨車司機說,當時綠燈準備通過,不過因為路口太大,有聽到救護車鳴笛聲,卻沒看到救護車從哪來,才沒減速。救護車司機:「先叫119好不好,先叫別人來轉送,車上的阿伯狀況不好。」

支援的救護車即時趕到,病患得在人車來往的十字路口中,驚險換車,還好當時撞擊力道不大,救護車沒有受損,裡頭病患也沒受傷,只是轉院中途,還遭遇車禍,可真是禍不單行。

此案例啟示是市區常讓人分不清救護車聲音來源,救護車如何保障自己和別人,可以參考日本。

討論心得 Key part1:

依照這些人的理論,這社會造成以下問題:

1. 司法程序不對,造成冤獄或冤死不能討論==>應該討論壞人,討論司法是打擊司法的行為。

2. 冤獄或冤死都是壞人造成的,與司法無關,所以討論司法,是可恥的行為。冤獄或冤死國賠錢了事,可是司法不容檢討。 檢討司法叫挺壞人!!!~~~

岩石 wrote:
恐怕又是一位鍵盤車手,在路上因公擔任急難救護之車輛大多都是在限速內行車,
就是因為有這些不道德的人在阻礙救難車輛行進,而用另類角度去同情去支持阻礙的人,
是各人自由,但是交通規則就是規定不得阻礙特定救護車及其他救難之車輛.
違法就是違法,管你是超速還是阻礙,世界各國都一樣有相同之法律規定.
而在台灣就是有人會同情為違法犯罪人,找遍理由來脫罪,可真是非常令人遺憾啊!


討論心得 Key part2:

paul978 wrote:
重點!!開救護車
不能因為其他車輛不讓路,你就不會開車
不能因為其他車輛不讓路,你就只會po文狂罵
不能因為其他車輛不讓路,讓你的救人職責有所擔擱

是否因為你的無知,你只會走內車道,而不知變通
還是因為你的無能,造成只會狂按喇叭 外加出言不遜的口語...任誰都聽了不舒服
正因為如此 還造成其他用路人的緊張與不安全...

最後!!
請注意!!請提升救護車的專業
不管如何,看見救護車還是要盡量讓其優先通行>>>>>>


討論心得 Key part3:

90km/h當然是錯誤的。看看日本,難到日本如偏激網友一樣是鬼島?


日本救護車過紅燈路口先廣播原地停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A72Hpxc79o&feature=player_detailpage

這跟教育部用27年教大家走路靠右一樣,教人被撞要冷靜看車牌才可以昏倒,被撞沒記車牌代表是一個不冷靜的人。(小學生質疑老師,只會被當異類,當時會告訴國家教科就這樣,靠右就對了,好威權哦~~~)

連這種簡單用路規擇都可錯27年,救護車超高速闖紅燈方式錯這麼久,沒什麼奇怪的。

根據台北縣警局交通大隊調查,今年1月到5月共發生934起車禍,有16人死亡,一成七的傷亡是行人,其中被同向車追撞的比例竟然高達八成,靠右邊走似乎更危險。

教育部坦承,現有的交通安全手冊從民國69年出版後一直沒更新,到現在國小的交通安全課程,都依循這個標準,觀念已經落伍,目前法律上沒有強制規定,所以不管是左邊還是右邊,重要的是能清楚掌握路況,確保自身安全。




Dwing wrote:
另一案例

http://tw.myblog.yahoo.com/mig-21/article?mid=13654⪼=1

救護車 90km/h 闖紅燈

100 km/h 不可以 90km/h 可以?


討論心得 Key part4:

您怎麼不想先進國家日本,人民在大地震後,有序的排隊領救難物資,國際讚譽有佳。

  人民素質這麼高的國家,為什麼「救護車過紅燈路口先廣播原地停等」,您設訴CNN好了,日本終於成為偏激網友心中的鬼島了。

  就是因為救護車高速闖紅燈,連禮儀教育如此好的國家,都認為有失人類反應極限,因此變通做這樣的決定,必竟救人雖然重要,但維護用路人全安與性命也同等重要。


日本救護車過紅燈路口先廣播原地停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A72Hpxc79o&feature=player_detailpage

Dwing wrote:
既然是錯誤的,為甚麼救護車會勝訴?這下標準又如何?


討論心得 Key part4:

你的程度就只會扣帽子而已,重點是「高速行駛90~100km闖紅燈」

遇到思考單一化程度,要講一大串還蠻累的,說難聽點,不懂的開救護車的人+思考單一化,只知道黑跟白,這樣的程度對社會破壞力最強。

一台救護車自以為良好「高速行駛90~100km闖紅燈」,出事了~~以本主題為例,兩人都被判刑,這造成兩人家庭的困境,家庭收入減少,小孩家庭生活變差,最後兩人都還有案底在身,不利找工作。

你的程度來說,只會說那是「個案還是通則,而兩個家庭來說是一輩子的痛,那是社會單一思考輿論下最雖小的受害者。

而對於救護車高速公路超進跟車+瘋狂按喇叭,出事了只是把無關人拉進來出車禍,輿論只會罵,可是罵不出錢來幫助受害者,這樣無聊的輿論沒有建設性,只有破壞性。

Dwing wrote:
請問 救護車在市區高速行駛90~100km闖紅燈 是個案還是通則?

一個人違規需要把所有人叫來訓話?

總之

希望花生糖能以身作則.

有天你的家人需利用到救護車,
請提醒救護車司機,
不要超速
遇到紅燈先停車,等無車時再通過.
千萬不要亂叭車.
以身教來教化救護車司機

最好還能把影片PO上來,以利宣傳你的理念.

到時候小弟一定投你一票.

2011-08-10 20:23 發佈

花生糖 wrote:
懶得說了,救護車真的需要開車安全手則了~~~


以後請救護車遵守交通規則就好了.
沒有人說救護車搶快是對的,緊急病患運輸的原則是以安全為首要,其次是在路況允許下儘快到達醫院。

平面道路時速100公里,這已經構成不安全的運輸。這點與樓主隔壁棟的情況不同,要仇救護車司機,就不要浪費心機了。
在高速公路,高速跟車這麼近+瘋狂按喇叭,車禍不是只有前車亡,其它車可能重傷,跟本不需要強辯。

現在是全安為首要,那近距離高速跟車就安全了???

呈高速近跟車害人害己,請三思吧。

bestbsn wrote:
沒有人說救護車搶快是對的,緊急病患運輸的原則是以安全為首要,其次是在路況允許下儘快到達醫院。

平面道路時速100公里,這已經構成不安全的運輸。這點與樓主隔壁棟的情況不同,要仇救護車司機,就不要浪費心機了。


花生糖 wrote:
在高速公路,高速跟車這麼近+瘋狂按喇叭,車禍不是只有前車亡,其它車可能重傷,跟本不需要強辯。

現在是全安為首要,那近距離高速跟車就安全了???

呈高速近跟車害人害己,請三思吧。


以後請救護車遵守交通規則

花生糖 wrote:
在高速公路,高速跟車這麼近+瘋狂按喇叭,車禍不是只有前車亡,其它車可能重傷,跟本不需要強辯。

現在是全安為首要,那近距離高速跟車就安全了???

呈高速近跟車害人害己,請三思吧。




特殊車種受法律保障,任何車輛遇救護車要讓,黑車不讓道,就跟中指蕭惡意擋煞一樣,救護車因故無法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那是前車的錯,是它讓救護車運輸變得不安全,請不要倒果為因。

現在已經陷入了危境,中線車道又有車無法切出,在僵持的狀況下,直線行車絕對比急速切換車道安全!

害人害己的主凶應該是黑車,不是救護車司機(他是被害到的人之一)。

怎麼被強姦的,穿得太少就變成她的錯了。
網路上大家都很會講!!!!


當妳有親屬急症病患在車上時!! 妳就會知道那路程時間怎麼會那麼長~~救護車能不能再快點!!


去體諒一下救人的辛苦吧!! 是不是以後要叫救護車遵守速限?? 市區超過法規50KM 就很危險了不是嗎??


台灣的法令!! 哀~~~~~~~ 原來是這樣判的!!


難怪每每看到救護車的速度就有如龜爬!!


EMT們 辛苦了!!
早就跟你說(主凶應該是黑車),我也沒說不是。

早就跟你說,無需要按五十次喇叭去刺激前車+無敵近距離跟車,萬一出事不是只死一個人,不是只有一個家庭破碎,主題本就是以安全出發,安全第一,硬要洗版+扣帽子。

反正出事把無辜都拉進來怪前車一點用處都沒有~~~~~~只是顯得很匹夫之勇。

bestbsn wrote:
特殊車種受法律保障,任何車輛遇救護車要讓,黑車不讓道,就跟中指蕭惡意擋煞一樣,救護車因故無法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那是前車的錯,是它讓救護車運輸變得不安全,請不要倒果為因。

現在已經陷入了危境,中線車道又有車無法切出,在僵持的狀況下,直線行車絕對比急速切換車道安全!

害人害己的主凶應該是黑車,不是救護車司機(他是被害到的人之一)。

怎麼被強姦的,穿得太少就變成她的錯了。


花生糖 wrote:
反正出事把無辜都拉進來怪前車一點用處都沒有~~~~~~只是顯得很匹夫之勇。


以後請救護車遵守交通規則
我以前就說...
救護車闖紅燈時...要減慢速度再通過!
一堆人就罵我...(我又沒說不能闖紅燈)

實務上...大部分救護車也都有減速通過
只是網路上一些白目認為
救護車可以不顧一切...火力全開,加足油門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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