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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騎腳踏車闖紅燈,告我過失傷害.

謝謝大家,請大家幫幫忙,

發生經過:
我開車十字路口左轉(綠燈且可以左轉)
對方阿桑騎腳踏車十字路口直行(闖紅燈)
當時下著綿綿細雨,阿桑騎腳踏車單手撐雨傘,
有報警,有做筆錄,有監視器畫面,現場沒有破壞

我有去申請警察局的初步判定表
判定表上面

對方肇事因素為:違反交通號誌肇事
我方肇事因素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當時我也去調閱了監視器畫面,並且把畫面翻拍成照片予以保留
但是在事發五個月的今天卻收到法院過失傷害的刑事傳票
事發到現在五個月當中我並非置之不理
而是當時對方正持續就醫
需要等她就醫差不多之後的收據我保險這邊也才能處理
我跟保險方面也只能被動的等待對方回應
事發那陣子我有去醫院看過她兩次,保險也有主動跟她連絡
但後來就是必須等她的就醫收據,現在竟然接到法院公文...

想請問大家
我手上的照片以及初步判定表算有力證據嗎?
如果她獅子大開口,最後走法院的話我勝訴的機率大嗎?
我該怎麼做?

謝謝大家的幫忙與意見,這幾天有最新進展,
內容在第四頁附上事故圖,謝謝大家的幫忙.
2011-08-04 20:46 發佈
maserati86 wrote:
我手上的照片以及初步判定表算有力證據嗎?
如果她獅子大開口,最後走法院的話我勝訴的機率大嗎?
我該怎麼做?

1.算
2.大
3.您是被告,只能搜集有利證據陪她玩

maserati86 wrote:
謝謝大家,請大家幫幫...(恕刪)


沒有申請 調解委員會嗎

個人認為 初判表上面已寫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代表你沒過失
除非對方花 3000 申請鑑定 並發現新事證 推翻了初判表

不然應該不會有事 但無實際經驗過 不敢斷定

你收到的是 應該是地檢暑 的傳票吧 不是法院的吧
NSRC大大我收到的是 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maserati86 wrote:
謝謝大家,請大家幫幫...(恕刪)


給你一個觀念
先告不一定會贏
有證據才會贏

個人建議
時間到去開庭時跟檢察官好好說明
記得證據帶去跟背熟
包含這5個月你跟對方互動相關資料

如你說的都實在
個人認為你被判不起訴處份機率相當高

maserati86 wrote:
謝謝大家,請大家幫幫...(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maserati86 wrote:
NSRC大大我收到的...(恕刪)


沒什麼!只是傳你去問話,了解你這方面的說法而已,
就把全部事證拿過去解釋清楚就好,基本上你沒肇責
就不構成過失,要特別強調你不認為你有過失,如果
真有過失你也願意負責就好了.

如果對方都沒有跟你提賠償要求,然後一下就提告也
可以跟檢察官說明一下,基本上法院不喜歡連溝通都
沒有就提告的人!

maserati86 wrote:
NSRC大大我收到的...(恕刪)


那沒有錯 你還沒回答 車禍過一個月 申請到初判表
為何不申請 調解委員會 ?

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應該是開偵查庭 檢察官會 雙方問話順便把雙方 洨以大液 罵一罵等等不一定
但你們沒開過調解會 應該會被退去調解


台灣特性就是讓人民有錢有時間就有勝利..........

現在警察都在吹冷氣看書很享受免出門~

警察替人民做事都沒拿紅包
警察替公務做事有升級+紅包

差異很大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樓上的您又來插花了啊...插這什麼花?開都看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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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主
他會提過失傷害是想與您談賠償的問題,能不能被檢方認可..很難說
他知理虧所以就不上調解會了,直接訴訟

檢方/院方..很討厭沒事濫告,起碼得先調解..所以應該會發回到調解會上去調解
(如果你所述都是真實/對的).你只要給出相關證據適當回話,相信你可以平安過關

對方可能還是會硬告(過失傷害)想求償,同樣的..給檢方充足的證據老實交代,通常會不起訴處分
至於賠償這就要看你手上的證據的充足度,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得看審判長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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