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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與人發生擦撞的問題

第一次發文有問題還請指教

上上禮拜在十字路口(中港、河南)跟人發生擦撞,

我騎機車在慢車道靠右直行,

對方騎機車在同車道右轉。

剛出轉角時,

我突然看到對方出現在我車子左側並行貼得非常近,

之前我根本沒看到他的車子更別說方向燈,

所以"我覺得"對方沒有先靠右行駛才會讓我沒注意到他。

當我已經超過他半個車身後發生擦撞,

對方撞到我車子飛炫踏板那邊,

我失去平衡向右暴衝後倒地滑行出去而對方當場倒地,

這些幾乎都是在一瞬間發生我根本來不及反應

我只有擦傷對方骨頭裂了


我們在雙方都沒申請調解時就收到通知書,

請問是警方幫我們申請的嗎?

現在對方家長說要等三到六個月等他兒子傷好了再來調解,

聽口氣似乎除了車損還想跟我要其他賠償...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通常誰的肇責比較大?

醫藥費對方可以像我的強制險還有他自己的學生平安險領,

還可以再跟我要嗎?

我們雙方都是在學的大學生,

這樣他還可以向我要其他賠償嗎??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真的不太知道怎麼處裡。
2011-08-03 14: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先申請車禍鑑定吧!!!他父母應該是他兒子的傷比你重想狠狠來敲你一筆~~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guyanaglobe wrote:
第一次發文有問題還請...(恕刪)

簡單說你直走
對方同向車但要右轉
所以在你左側往右轉發生碰撞


如果是這樣
應該是全部對方錯
你不用理他

而且你也有受傷
雖然只是擦傷
他告你過失傷害
你也可以告他
他佔不到便宜的
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初判表還要等一段時間才會出來

是不是肇責較大的一方

可以向對方求償精神賠償之類的東西?

我怕對方向我亂敲竹槓
報警 去醫院驗傷拿證明(防對方告過失傷人..........期他的可能要找其他人幫忙

你一樣可以告對方

總之快通知你父母 你父母會幫忙你解決

guyanaglobe wrote:
初判表還要等一段時間...(恕刪)

多位大大己經說出重點了唷,
敲竹槓也是要方法的, 你不鳥他, 他能奈何, 最典型的就是以刑逼民,
你可能會被告過失傷害, 是刑事, 你有受傷, 也去醫院開立驗傷單(要甲式的),到時候也可以反告
要驗傷單歐
不然這個社會有很多自以為對的人
會敲你一筆
如果不和解
跟他互告傷害吧
直行車路權比較大
不知道我的筆錄作的詳不詳細

因為我當時有點被撞傻了也不知道事情怎麼發生的

事後才找到撞擊點是在左側飛炫踏板的地方

像這種情況

如果初判表出來寫他右轉我追撞他

跟事實是我已經平行要超過他他才右轉撞到我左側

肇責上的差異會不會很大?

因為初判表要重新申請好像還要花三千...
guyanaglobe wrote:
如果初判表出來寫他右轉我追撞他

如果的意思是出判表尚未出來??
其實很簡單
只要將你的過程陳述出來
對方無預警下突然右轉造成事故
這樣我認為
你根本無法注意或閃避
也來不及煞車
這跟誰撞誰無關
只跟肇事的主因有關

所以我才認你無責任

guyanaglobe wrote:
因為初判表要重新申請好像還要花三千...

初判向交通對申請不用錢吧
鑑定好像才要錢
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這種過彎方式,就是很多人推崇的【外內外】,

只可惜,街道不是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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