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停車位的重點本來就是在位置的方便性以及停車位的保留,停車費倒不是重點,限制免費時數應該是為了增加流通性,避免有人將殘障車位當成私有車位來用,免得真正有需要的殘障朋友找不到停車位吧。不過從另一方面來說,殘障停車證的濫發濫用可能才是造成這個新政策的真正因素,這就是治標不治本了。
憑什麼把公家停車格當私人停車場??請問殘障人士繳的稅有比別人多嗎??停4小時免費是方便殘障人士去辦事臨停給你方便當隨便??早就該限制停車時數了多少人找不到停車位??得了便宜還賣乖??應該改成2小時免費才對...
m531215 wrote:憑什麼把公家停車格當...(恕刪) 應該改成2小時免費才對稅殘障福利......免牌照可沒縮水其他所得稅優惠..勞健保補貼 乘車半價 子女大學學費減免........等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