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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開慢車最安全

開慢車對我來說反而不安全,因為慢慢開就容易漫不經心容易分心,
不專心開車反而危險.
在大家都開快的地方,開慢本來就危險,
重點在速差,
如果大家都開很慢時,有人開特別快也是很危險,
就像在十字路口,當大家轉綠燈剛起步時,
突然後方一輛機車呼嘯而過也是很危險的,
很多轉彎車不就是因此而被機車撞上的嗎?
即使速度合法,特別慢或特別快都是危險的。

另外,超車本來就有比較高的風險,
超速的超車更危險,
其實有不少人的超車行為是建立在超速上,
若因此而發生車禍就不要牽拖龜車擋路。
沒超速的話,按按喇叭請龜車自覺一點讓路,超車會比較安全。
不過在台灣應該很多人不敢亂按喇叭,怕惹禍上身
龜車還好.......找機會超過去就好,只是有種奇怪的龜車,當你閃他大燈時他不鳥你,當閃燈無效時換車道準備超車時,他就會陪你玩加速....哇咧..............
品茗 wrote:
龜車還好.........(恕刪)


確實,路上這種車超多的,尤其是山路兩線道的地方...感覺像超他車=超他自尊一樣。

話說台灣要杜絕龜車觀念還要很久很久,光看很多路段明明可以暢行無阻,沒甚麼危險的,卻還在"限速40"就知道了。
他龜在內車道....

你就超車開到他前面換你龜他阿

godplayboy wrote:
這樣連結車都比你快耶...(恕刪)

不會呀..我很習慣..
有時候大客車或者貨車要插我前方..
我都是放油門..閃故障燈讓路..
幾乎百分之90的車都會閃燈答禮..
還蠻讚的說..但是遇到那些開70km/h的貨櫃車..
我就蠻頭大的..得算好距離..加速到100km/h以上..
然後再變換到中線道..挺麻煩的說...XD..
閃大燈是挑興

請不要這樣做

要超車你就超車

如果沒有路可超車就不要超車.

路權是有優先順序的

前方的車有優先路權

您不可在後方閃大燈或按喇叭要求讓路.

johnn wrote:
閃大燈是挑興

請不要這樣做

要超車你就超車

如果沒有路可超車就不要超車.

路權是有優先順序的

前方的車有優先路權

您不可在後方閃大燈或按喇叭要求讓路.


是哦?
那千萬別讓我有機會超車,
我會讓你了解什麼是 "路權是有優先順序的, 前方的車有優先路權 您不可在後方閃大燈或按喇叭要求讓路"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unclefly wrote:
台灣的路上到處都是「減速慢行」的牌子


其實這些牌子樹立起來是有意義的
有些牌子甚至是好幾條人命換的
你會發現"減速慢行"很常出現在巷道轉彎口,WHY??
因為大家都已經事先預定不會有車子在巷口和他交匯了
你可以先正常的轉彎一次去上班,再想想回家時你會怎麼轉,把這兩個轉彎的情況想看看,自己會不會撞上自己

直線幹道的話,開慢車的確很危險,但這些牌子樹立起來是有他的意義的

johnn wrote:
閃大燈是挑興請不要這...(恕刪)


請去查閱道路交禿安全規則,
誰說閃大燈是挑(順便抓一個錯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1 條明確規定: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六、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
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
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七、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殘障用特製車或教練車時,應予禮讓。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
定避讓行駛:
一、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
之準備。
二、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
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
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
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
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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