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個月 小弟發生了一場車禍 (我騎機車 對方開車)
傷勢 腦震盪(頭部暈眩到這幾天才好) 左邊肋骨第一二根斷裂 左肩鎖骨脫臼 肺部挫傷 頭部以及手部撕裂傷 膝蓋多處擦傷瘀青
會發生車禍的原因是 小弟期中考時 考完試要騎車回家 然後我只記得我從停車場牽車出來 騎出學校 後面的記憶全沒了 只記得醒來就在醫院了 我也才知道發生車禍 當時收到病危通知的爸媽也趕來看我 過沒多久警察來分析車禍的概況
根據警察初步判斷 我行經閃光紅燈交岔路口 支線道車為讓幹線道車先行
然後那輛車的駕駛 涉嫌超速行駛
現在對方叫保險公司來跟我們談 說我們需要陪他車子的修理費 十幾二十萬
但由於 我住院的期間 她只來看過一次 出院後由他哥哥打電話來慰問我(但口氣不好)
之後一直到現在幾個時間過了 也都不聞不問 這算不算道義上的責任呢??
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們要告他過失傷害不知道可不可以??? 或者是其他方法呢?
PS 小弟雖然當天沒有印象 但是 我平常騎車不快 而且道交叉路口 一定是減速慢行 而且會左右看一看有無來車 這是我的個人習慣
所以警察的初步判斷我也有點疑問 我在想會不會是對方車速太快 導致我閃避不及 才碰撞上的
反正這些都只是初步判斷 我想請問大大們 遇到這種事情 該怎麼處理?? 還有如果他真的有超速行駛 他的罪會不會比小弟還嚴重呢??
C.S.Y wrote:
我是支線道~ 對方幹線道 可是我覺得如果他沒超速 穩穩的開 我覺得他應該也不會撞到我吧??
很多事情如果能用"我覺得"來說明的話,就不會有車禍鑑定的了
你是支線就先輸一半了,支線出幹道,是必須要停下來看的
但你...若只是左右看看而未停下的話,真的難喬了

C.S.Y wrote:
那請問我要怎麼樣做 情勢才對我有利呢 因為賠對方錢好像是民事責任 然後我現在要告他過失傷害 刑事責任
可以拿來相抵嗎??
刑事及民事是不相同的,法規判下來也不會有相抵這種事出現的

C.S.Y wrote:
我都會快到閃紅燈那邊減速 然後停一下 再走 這點我沒講詳細 是我的問題
通常車禍鑑定會先看規再來看理,若對方硬說你沒停下來先讓,也是可以的啊...
他的車跟你的車是怎麼樣的撞法??他撞到你那邊?前面、側面還是接近後面?
若是他車頭(駕駛或副駕那邊)撞到你機車的側面,接近後面
代表你已經過一半路權了,這樣咬他超速也許行的通,其他面,怎麼看都對你不利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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