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人性的悲哀?

日前就讀國中女兒於放學騎腳踏車回家途中,遭到廂型車擦撞,

造成腳踏車損壞,腳部擦傷與瘀傷,

由於對方並未留下資料,便離開,

所以本人帶女兒前往警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

雖然有熱心人士幫忙記下車號,但顏色有出入,

所以又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看,確認肇事車輛,

女兒同行同學目擊整個事件,

本想連女兒同學一併帶往警局備案,

但對方家長不同意,因未滿18歲,需家長陪同,

故只有本人帶女兒前往警局報案,

今天與肇事者達成傷害和解,不過是否涉及肇逃,警員告知,那就需要檢察官的認定囉!

當初製作筆錄時,曾提到女兒同學目擊,與後來又找到一位全程目擊的先生,皆提供給警方,

當然警方亦會找他们製作筆錄,

因此今天接到女兒同學家長的電話,

對方不滿為何把他家捲入其中?警方到府製作筆錄,引起鄰居側目,

且未顧及小孩子幼小心靈,是否會造成影響.

又怕肇事對方會對他家不利,所以言談中口氣不是很好,對此我能體會女兒同學家長的不滿與憤怒,

但我女兒遭此事件,難到我身為父親,也要不聞不問嗎?

天下父母心,將心比心,

對女兒同學與家長,本人深感抱歉,未顧及他們感受,

但,難道我就不要備案,日後若我也目擊肇事現場,

也不要當目擊證人,大家都怕被肇事者報復,這世上還有公理,還有天理嘛?

這就是人性嗎?

本人去年5月,使用車上行車記錄器,剛好拍到台南市一件汽車與機車的車禍,

我不敢斷言誰對誰錯,但我將影片寄至處理的警局,提供給他們參考,釐清責任,

我是不是也該害怕報復,而不提供影片....???
2011-07-03 1: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悲哀 人性
簡單講

只是那同學的父母保護過頭、也自私過頭了而已~

警察去家裡就叫做傷害小孩心靈?

警察去也是很客氣的跟小孩講話吧...哪來的傷害...

只能說樓主你剛好遇到自私的家長罷了...

若是我,當個目擊證人哪有差,還功德一件勒

建議版大不彷送個水果到他家示意道謝一下,看他們能不能將心比心囉

綠茶喝到吐 wrote:
簡單講只是那同學的父...(恕刪)
+100
沒辦法台灣人就是這麼自私
不過自私大部分也是台灣法律造成的

我想說到作證只要跟自己沒利害關係
台灣肯出來作證的人少之又少吧

大家都怕惹上是非因為台灣法律根本沒辦法保障普通人民的安全
所以也不能怪他們太自私吧

就像之前台中撞死人又輾屍的那2個
事後不是又跑去把死者家屬打到簽和解書

鬧這麼大最後才判多久到時候在假個釋
都快比當兵還短了

colchicine wrote:
沒辦法台灣人就是這麼...(恕刪)




自私確實大部分也是台灣法律造成的..
同學家長可能顧慮怕被告知情.事後招惹麻煩..


台灣法律很奇怪..法庭證人被告律師竟然可以申請閱卷得知身份
這種自私的人很多啊!
如果是他們家小孩出事,
我就不信他們不會找任何證人來幫助他們。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自己的小孩比較重要!

乳七索 wrote:
日前就讀國中女兒於放...(恕刪)



正常....

上次遇到喝酒摔車的我去幫忙


回家就被我爸罵了~說啥多管閒事~會被誣賴之類的.....


不過現在小弟安全帽上面都有掛型車記錄器不用怕被誣賴~
自掃門前雪,說穿了就是自私自利
這樣教育小孩真是錯誤示範
若是某一天自己也需要朋友幫助
卻遭到這種對待不知作何感想
用同理心的話,樓主您可能就不會怪他了
好比:要您女兒為了某事出面作證.....等
父母都是自私的..在子女身上,別怪他

再想想其他辦法吧!
乳七索 wrote:
對方家長不同意,因未滿18歲,需家長陪同,...
警方亦會找他们製作筆錄....(恕刪)

這點我認為不能怪對方家長,因為你們互不認識...
不單只是事件而是做父母的不清楚你的來歷怎會隨便同意呢!
事後警方會製筆錄更因非親非故會麻煩到他人的事情總是要告知一下,
我認為這是一種基本禮貌,要他人幫忙...
禮數不能少最少要盡到告知,難怪對方不爽...
其次以另找到一位目擊者足可證明,
研判對方家長屬於嚴謹人士難以一通電話就可處理,
光這點就避免麻煩人家了...
只能說要人幫忙不是你想了就算,看開點...
這不是義務沒必要責怪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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