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違規婦遭撞死 肇事駕駛「刑事」無罪 ,那「民事」呢?

先說明:本篇文章不就司法是否作了出人意表或是大快人心的人民感受的判決討論!!純粹就事論事,謝謝。

相關新聞聯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6/11/2tykx.html
(出處 Yahoo!奇摩新聞)


因個人相當的困惑,以往的車禍事件中,刑事無罪,但民事有通常是因為僅有物損但無人傷,但此案中則是物損且人死但刑事無罪,而有別以往,日後若有類似事件發生在廣大01守法且良善的駕駛者的身上,各位又要如何保守自身的權益呢?

就此案例而言,台北地檢署作出此貨車司機刑事部份無罪的判決,且認定無罪的主要原因是貨車司機在駕駛者立場完全合法,且已盡到應盡之駕駛義務,次要原因是死者的明顯違規事實,故有此判決。

既然以此明確的觀點判定貨車司機刑事無罪,若是婦人家屬有提出民事告訴的意途的話,請問會成功嗎?若是成功,提出的立基又為何呢?

還請了解台灣相關法律的先進能多多指教,謝謝!
2011-06-26 10:45 發佈

rechard1 wrote:
先說明:本篇文章不就...(恕刪)


第三責任險保高一點,
保險能賠少就賠多少,
對於那種違規的人,
都交給保險處理就好!!
本來就應該這樣判~行車記錄器會如此盛行不是沒道理,至於民事,真的只能靠保險保高一點,第三人一年不過幾千就能賠幾十萬幾百萬,絕值要保也不要省這種小錢...........
違規還要硬凹

那就不要有交通規則好啦!

一切都是死者為大來認定
等一下
我以為是小貨車車主要跟腳踏車車主討賠償
怎麼上面討論串變成相反了?
台灣就是凡事 情法理

情優先 才會沒有法律

難得有法律人 懂得維護法律

一切以情為優先 社會就無法治 你我也會有遭殃的一天

大家守法一點 不就沒事了嗎


國外 還可能車主要求家屬 賠他修車錢 法律也會獲准 您說 台灣是否太矯情了

該是改變的時候


chihoumar wrote:
台灣就是凡事 情...(恕刪)

說的對 台灣會亂就是情放的太前面了

地檢署也就是檢察官做成的是不起訴處分,不叫無罪判決啦!
刑事不起訴就是沒有責任,民事方面就算判賠也就賠不了多少,
相對的家屬方面也不敢要求太多,在保險額度內雙方要達成
和解就很容易了,因此對貨車司機來說事情已經算結束,剩下
的就讓保險公司去談就好了!

grezzo wrote:
地檢署也就是檢察官做...(恕刪)


大慨就200萬...
160萬強汽險+40萬喪葬費補償
嗯~我也覺得這樣判沒錯!!
如果今天貨車駕駛真的是守規矩~
這平白無故的發生這事~~他比誰都難過!!
請好好規勸在我們身邊不守規矩的朋友或家人吧!
以免發生不幸事件...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