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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經過巷子多留神真的很重要~

幸好經過路口都有減速跟腳放在煞車踏板的習慣 ~ 不然這段影片就變呈堂證供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IATugyKn8k 不好意思不會貼影片..

2011-06-23 2: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巷子
遇到這種真的會很想飆髒話,如果萬一部小心撞到,

搞不好被說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話更衰,

好險樓主駕駛習慣良好,過路口習慣性腳擺在煞車上面或緊急煞車,

不然真的撞上去會很衰,又會有很多事情要揮了....

給你個讚!
學習是促進自己進步的原動力。
棒!還好有停住!

1515151515
Psychedelic 讓電音的迷幻,陪伴你一整夜!

生芸幻色 wrote:
遇到這種真的會很想飆...(恕刪)



發生得太快了~我來不及罵髒話......只能說大家不管開車或騎車時間不管多晚 . 還是乖乖停紅綠燈不要認為晚上號誌就只是參考用的~

ottlinux wrote:
棒!還好有停住!15...(恕刪)


是啊~幸好有停住..現在看到影片還是有點覺得好險 . 在到路口之前還有小小按了一下喇叭他還是闖出來嚇我~
台灣社會就是有這種人

真佩服樓主的反應速度和好習慣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這年頭第三責任及保對方意外受傷理賠是很重要的! 有些人活著不值錢死了倒是如天價般的理賠!

再小心還是會遇到馬路神人的! 所以傷害理賠險不要省 無論誰對誰錯高額理賠不是你我都能接受!
若狀況是 "須注意但無法注意"
可否據此狀告一審法官 "業務過失" 啊?
連醫生開刀失敗都要被告了
為何法官亂判, 養工處亂鋪路卻不用負擔業務過失?

不 公 平
gimmy335 wrote:
幸好經過路口都有減速...(恕刪)


偶邦妮呀~
其實這就是台灣專有的現象

"你不遵守交通法規.闖紅燈來撞我.你受傷或死亡.我要陪你錢"

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然後法官判你應負幾成責任.所以要賠錢...

這是不是說..
不用遵守交通法規.也不用看紅綠燈.反正被撞就叫他賠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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