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真的會很想飆髒話,如果萬一部小心撞到,搞不好被說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話更衰,好險樓主駕駛習慣良好,過路口習慣性腳擺在煞車上面或緊急煞車,不然真的撞上去會很衰,又會有很多事情要揮了....給你個讚!
其實這就是台灣專有的現象"你不遵守交通法規.闖紅燈來撞我.你受傷或死亡.我要陪你錢"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然後法官判你應負幾成責任.所以要賠錢...這是不是說..不用遵守交通法規.也不用看紅綠燈.反正被撞就叫他賠錢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