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經過:
6/12 到杉林溪遊玩,回程順遊內湖國小,將車停好後啟動行車紀錄器不斷電系統繼續錄影,便進到內湖國小逛逛。離開時直接開車去用餐,然後回家。
6/13 早上送小孩上學,突然發現車後保桿有兩塊黑色的,仔細一看漆都被刮掉,還有撞擊的痕跡。天阿,誰幹的好事,想想一定是停在內湖國小時被後車撞的,立即取下記憶卡開始找兇手,你技術也真好這麼大的空位也可以撞到我,然後當做什麼事也沒發生,幸好過程都被我的行車紀錄器清清楚楚錄下了。
6/13 下午跑了一趟溪頭,帶著行車紀錄器影像檔案到溪頭派出所報案。向當值警察先生說明來意,並給他看了行車紀錄器畫面後,他受理了我的案件。
6/16 下午對方車主來電,想也知道..爐爐爐..說些五四三,難道我後保桿的傷是自己捅的勒
6/17 保險公司人員聯絡對方,還是..爐爐爐..,說只負責修補我後保桿那兩塊掉漆的地方,還要我車開去他指定的地方修,且要整隻保桿重新烤漆不可能。請大家評評理,這是什麼話??你撞到我的車時當作什麼都沒發生一樣,被我發現報案了,你還是認為你沒錯嗎?難道是錯在我車停在你前面....好歹我也是比你先停的耶,也沒礙到你阿
行車紀錄影片說明:
V1及V2為前視鏡頭,V3為右側鏡頭,V4為後照鏡頭。注意影片第12秒V4畫面,後車撞到我車的後保桿(V4畫面左下角白色的是我的後保桿)。


6/20 後續更新
感謝各位版友的留言,讓我覺得這個社會還是很溫馨的。其中有版友提到可以告他肇事逃逸,不過他太厲害了,碰撞到我車後真的裝作若無其事,還倒車將車停好停在我後面,當下也沒立即閃人將車開走,只能說此人高竿。因整個影片檔案太大,不然真想全部都po上網。
記得我當天要開車離開時,對方還走在我後面,我開車離開他也跟在我後面離開,若真有愧疚之心,好歹也上前跟我說一聲:"剛剛停車時不小心碰了你車",可是他什都沒說,現在還敢質疑我為什麼當天不報警,隔天才報案,報案也要通知他才對。要是我當天知道我車被碰到,雖然我當時不在車上,但我有影片證據我不會去報案嗎?就因為你當天看到我時裝作什麼都沒發生,害我第二天發現後保桿有被撞的傷痕,讓我又從台中再跑回溪頭去報案;妳真行、真是好樣,都不用檢討自己只會怪別人。
我內人原本要我不要報案,就自己吞下吧,現在想想還好有去報案,不然像對方這種人沒讓他知道"撞到別人的車是不對的",還不知以後還有多少車主會無端受害呢?今天已將影片證據寄給對方,若你還是不鳥沒關係,我已經在辦出險了(我有保丙式車體險),再來就交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最後再次感謝各位版友的支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