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方無人受傷 只有很單純的車輛毀損
在筆錄做完後 因為雙方都有保險(第3人財損)
那就好吧 等保險公司處理

因為不清楚我的責任 想說可能會有3成肇責吧
為了省一點 就去外面的維修廠出險
事後對方出險理賠人員也來看車了 也做出對方全責 保險公司全賠的判定
好唄 那就等車子修好吧 也過了2個星期的交通黑暗期
就在上周6/7號 車修好 維修廠也通知對方保險公司 要交車了
一切ok 因未付款作業 保險公司也有寄合解書給車廠
等我蓋章好讓公司付款給車廠 我也問了我的出險理賠專員
他也說一般流程都這樣 蓋下去沒關係 不然無法車廠請款
所以我也蓋了 想說終於告一段落了 趕緊去廟裡拜拜求平安

結果早上蓋完 下午去上班 就接到一位民意代表的電話
說他有鄉親跟我發生事故 有受傷 我馬上就說 沒有受傷喔 只有財損
也聽到對方旁邊也有人說 沒人受傷
我說早上合解書都蓋了 對方全責
對方說要去了解一下 就這樣 想說沒事了
結果 該民意代表跑去盧我的保險公司索賠
保險公司也打電話給我 看我要不要賠

我也問公司 依你們專業的判斷 我有肇責嗎?
他也說沒有 是對方全責.....那我做啥要賠@@
賠了之後 我有肇責之後保費就會提升 那提升的金額我就該認賠嗎

所以就不賠 我沒肇責做啥要賠
前幾天 又接到民代的電話了
看他的面子 叫我賠1成也好
我也說:我被撞已經很"雖"了 保險公司也做出全責判賠
請問議員 你有去調筆錄看看事故發生的情形嗎
他說:他處理很多了 筆錄都是各說各話 沒用...
我當時就火了

你連筆錄都沒調 也沒去看現場示意圖 單憑你的選民一方說詞就來找我索賠....
當然上一句是心底的OS 然後雙方也就談的不愉快 草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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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 大事小事沒事 都要找民代.....還有電話真的要有錄音比較好
想不懂 對方女兒都國中了 不能自己跟我商量嗎
我也沒有向對方不合理索賠或去騷擾等等 534的
想說雖小...財去人安樂 車修好就好了
結果...唉

還有橋事情 都不用了解真相...我終於上了一課

沒受傷跟我說有人受傷 不用去調紀錄 就能知道誰對誰錯 而來索賠

這就是呆丸的民意代表 讓每選必投的好國民

深深的考慮以後要不要去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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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之前事故的連結+一張圖...也說明一下 他車子從開始起步到撞到只有2秒
我只有肢體下意識 做出閃避的動作 有大大建議不要閃他 直接撞上比較安全

但真的執行上有難度
至於煞車阿 事前閃避...等等就不太可能了第一我車速不快 再來我遠遠(紅綠燈前)就有看到他在那邊閃方向燈 只是他靜止不動
我又開內車道 有點距離 車速也不快 就繼續前進 哪知..人真是難以預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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