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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引以為傲的觀念....

紅線停車是要受罰地,但是停紅線以內就沒關係....(本案件已經新北市汐止區分局證實並無違規之情事,汽車停車之位置只要不妨礙其他汽車通行即可,阻礙行人動線沒關係....)。


台灣引以為傲的觀念....
台灣引以為傲的觀念....
2011-06-12 12:50 發佈
大同路中興路口,技術停的真好,該路口是有攝影取締.
因為這裡是台灣 , 地小人多車也多
警方算睜隻眼閉隻眼
請將拍攝相片逕寄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應該可以給您滿意的解決答案~

太扯了~人行道如此窄還能停車..



小弟已檢舉過不下上百次,分局回復內容約如原文...所以,各位不要怕,儘管停吧......
hansarp wrote:
紅線停車是要受罰地,...(恕刪)
問題是第1張照片的兩部車的車輪都壓到紅線了?!
之前在桃園車子停到人行道上不到10分鐘馬上被拖吊~~~~原來汐止停人行道昰不會受罰的阿~~
長知識了
hansarp wrote:
紅線停車是要受罰地,但是停紅線以內就沒關係....(本案件已經新北市汐止區分局證實並無違規知情事,汽車停車之位置只要不妨礙其他汽車通行即可,阻礙行人動線沒關係....)。
...(恕刪)

哈哈
這個常看到阿
為了不壓到紅線
車子停到人行道上
結果停在人行道上還不是違規?
最好是這樣不算違規啦

你那個警察不想辦 給你打馬虎眼啦
我跟十個分局的承辦員警交手過
有兩三個分局的也都是這樣
一副散散漫漫愛辦不辦的樣子
找一堆理由來刁你
奇怪
到底是違規的錯
還是檢舉的錯?

不過
台北市的員警
要拍拍手
效率快
不拖泥帶水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linpredator wrote:
哈哈這個常看到阿為了...(恕刪)

問題是...警察不知道停上人行道要開單...
常看到這種車什麼事也沒有的...全身而退!
照理上來說這種情形應該照拖無誤才對~
shiorizero wrote:
問題是...警察不知道停上人行道要開單...
常看到這種車什麼事也沒有的...全身而退!
照理上來說這種情形應該照拖無誤才對~
...(恕刪)

警察不想管而已

原因很多...
懶得辦
太陽太大
績效夠了
有收東西了
覺得很煩阿
...
反正他不辦
你也拿他沒皮條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
地方。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
之道路。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四、行人穿越道:指在道路上以標線劃設,供行人穿越道路之地方。
五、標誌: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以文字或圖案繪
製之標牌。
六、標線: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指示,而在路面或其他設
施上劃設之線條、圖形或文字。
七、號誌: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行進、注意、停止,而以手勢、光色、
音響、文字等指示之訊號。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九、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
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十、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第 111 條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左列規定:
一 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
、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

第 112 條
汽車停車時,應依左列規定:
一 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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