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4日16:10時,在高雄好市多旁的巷口要左轉,卻遭後方機車從左方擦撞車身左側,造成多處刮傷及板金凹痕。而對方這個小伙子在擦撞後就往前雷殘出去了。
當下,我們還拿車上備用的優碘幫他消毒傷口,年輕人他也覺得很抱歉,為了搶快,竟誇張地從汽車左方想超車!後來他找警方,我找新安東京保險的人來。我在現場做完筆錄,無酒駕、有打方向燈、有看後照後鏡,是對方超速且違規超車。而他是手肘和膝蓋皮肉傷,無損行動能力,後來還是被送去醫院包紮消毒。我們還去醫院探望他。想說可以安心等一個月後的判定結果下來,再對他道德勸說,請他騎車別太誇張,我們家那台老SAVRIN車子賠償的部份,不會跟他計較。
沒想到一個月後,高雄交大竟判定我妨礙他直行,他是超速行駛!我錯占7成,他僅3成!
我的理賠專員辦事又不力,跟我喬合解時間時,我跟他說我請朋友向高雄交大詢問相關細節,請他等候我回電!他不知怎麼跟對方講的,對方竟誤會我們在拖延,對方的哥哥說問過律師說可以告我們過失傷害!一直跟我扯一堆法律條文...還說對與錯根本不重要,顯見他毫無反省之心!
理賠專員是安排喬在家樂福作私下合解,並不透過調解委員會,但我就很擔心,在沒有第三方公證人、我的理賠專員態度又不積極的情況下,對方萬一獅子大開口,我該怎麼辦?
如下圖:我車身右側有非常寬的道路可供機車直行,而且路邊沒有停車,我車上載著我年近80的雙親,巷子裡我車速僅十幾公里,且確定左方後無來車的情況下,提早打方向燈要左轉。而且我開車習慣會保留右側有足夠寬度讓機車通過,所以雖然巷子內沒有標線,但我都會抓靠中央分隔線旁行駛,確保右側可讓汽機車直行,誰知這白目小子耍帥逞一時之快!而且就算他超過了我的車,大概也會撞上三角窗的柱子了吧!我車身都已快進入左轉道路口了,他竟還想從我左側通過?不知他在想什麼?難道是假車禍?或是他聽信別人建議要藉車禍判定對他有利來向我索取不合理賠償?
試問:下週一下午要談合解了,談判上我該注意什麼事項?要有什麼心理準備?我能爭取什麼?可主張什麼權利?
PS.我車子損傷修復估價2萬元初頭,對方是單一邊的手肘及膝蓋皮肉傷流血,機車車身可能因雷殘有刮傷及折斷後照鏡。
http://9tfvvw.blu.livefilestore.com/y1pjO7KDMtgDr04nxF7hnuUDc3UpUoZThGzoLZW-kJmgklRsgM1R7nvhejfa0srf1ImY56Zrq9KNBQ6_QoMgyHHQZIzsrzB446U/%E5%A5%BD%E5%B8%82%E5%A4%9A%E8%BB%8A%E7%A6%8D%E5%9C%96.bmp?psid=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