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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老是看到酒駕撞死人的新聞,是否應該立法呢?真的很可惡...

如題...近來常看到這類事發生,板友們覺得有可能立法變成抓到酒駕就判死刑嗎

為何判死刑的原因很簡單,喝到茫的情況,開著車比一個瘋狂殺人犯還恐怖...隨時一撞就很嚴重

而喝酒的人明知這麼危險還故意開車的話,跟拿著兇器在路上隨機殺人有何不同呢

所以大家覺得有可能連署立法成功嗎

就連人民保母也常有這種情況發生...撞死人卻沒什麼很重的責任,有保險就交給保險處理

那要殺一個人真的蠻簡單的,故意喝茫,或是撞死人後再喝一杯58度的就ok了

比槍還好用,簡直可以成為十大武器之首了,車子隨處可見,要殺人時,只要大腳下去再喝一杯就ok

被臨檢時,警方也不能拿你怎樣,真的比折凳還厲害

不知po這邊對嗎...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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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大家都對這個世界有了很真實的體認...

沒錢萬萬不能,只能消極的求天收掉這些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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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才一天而已,大家就這麼熱烈討論這個問題,可見這個問題大家都很重視並對酒駕這件事感到無比的生氣...但許多人都說到如立法方面的難度,以及人權團體的考量...唉!真是無奈

有板友說這件事判死刑太嚴重了,但回頭想想...一個喝茫的人,意識不清的開著車且時速可能高達100以上甚至無視所有交通規則的情況下...這是多麼恐怖的事...

難道真的像板友說的一樣,撞到官員們或是那些人權團體時才有人會重視時,會不會太可悲了...

其中有些板友的意見真的棒,亂世用重典,這點對於台灣這個混亂的社會是必要的,但...上面的人卻沒有這些擔當與魄力...什麼人權???對於視他人生命財產不顧的犯罪者,適用嗎

牠們都不把自己當人了,何必給牠們人權
2011-06-06 11: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 新聞
酒價除了吊銷駕照外,與公共危險罪外,應該也要鞭刑,
跟飆車族一起鞭.
單調無聊的新加坡還是有些可取之處.


台灣有天團在!!死刑就不要想了!

把罰金加倍比較有意義!!

罰個幾萬塊,對小百姓比較有嚇阻的作用!!

對哪些有錢一點的人,根本不看在眼裡面!

罰金應該照個人經濟狀況去x倍數!!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國外開超跑超速,結果屢犯不聽!

罰金拉高到可以再買一台超跑了.

要立法不是不可能

但要犧牲一位地位還不錯的人

這樣講實在是很殘忍

但不可否認馬屁文化在台灣

例如孫中山的孫女沒繫安全帶過世

馬上~應該說迅速!!

就立法通過後座要繫安全帶且年底實施

沒看過這麼快的啦!!!!

如果改成一般民眾~

要求立法後座繫安全帶~蛤???你誰阿

朴龍栱 wrote:
酒價除了吊銷駕照外,...(恕刪)


同意鞭刑也要有 =.= 不然罰一罰 關一關 賠一賠 又沒事了
子彈打中毛 wrote:
版上有人要在臨走前為...(恕刪)


我覺得喝酒開車本就是故意行為,不應該是以過失致死來論楚,而是應以蓄意殺人來起訴

明知喝酒有可能會導致車禍,卻一意孤行,表示這是故意的行為,不應該輕饒這些人

不過如果這些酒駕肇事撞的是政客、爛官,我想不用廢死天團出面,全民都會為之求情。


sai1268 wrote:
要立法不是不可能

但要犧牲一位地位還不錯的人....

...(恕刪)


真是中肯..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立法委員比較關心上的了新聞的法案..
很多酒駕的都會找一大堆人來關說

所謂物以類聚

來關說的這些人若不是內心存有"酒駕一次就好"這種僥倖心態的話

會來關說???(還是選民服務???)

這些人跟我講他們都沒酒駕過我一點都不信

亂世用重典...

別再等到哪位高官本人或是親人被酒駕撞死了

才來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立法

那沒用啦~~~


我是一個不隨便吵鬧的人....
酒駕不管撞死幾個人,在臺灣最多判兩三年,
中國還可以判無期徒刑哩,
臺灣自詡民主自由人權,
這樣看來,人權比中國還不如,這些立法的官員實在可恥!

大家串聯抗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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