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開車 遠遠看到一隻狗在路邊玩 就已經放慢車速 怕小狗衝到路中結果沒想到還是一樣 快要經過小狗的時候 竟然真的衝到路中 害我緊急煞車 前面撞到小狗 後面被車撞當時狗主人也在現場 明明就是那隻狗的不對 為啥我問了警察之後 他說是我們自己開車的問題 不能怪狗 所以狗主人也不用負責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的道理對嗎
fruits0800 wrote:沒人受傷,很難向狗主人求償...(恕刪) 所以我會建議,直接壓過去...頂多算財損而已...("偽"愛狗人士退散,請去TNR,不要在路上亂餵狗!)因為狗主人有義務將狗繩栓起不讓狗亂跑的,若有人受傷,狗主人是要負責的,那位警察的說法只是純粹不想接這個案子罷了!
在這...講過呼籲過很多次了,看到狗不要亂閃與亂停,請直接開過去如果路況是在你能反應的情況下,那就放慢速度看清況而過停什麼停啊,又幹麻亂閃呢....雖然是被撞(別人要負擔),但是這結果你願意看到嘛?萬一你去撞到人,那就真是啞巴吃黃蓮了...所謂的婦人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