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當時雙方路線示意圖:

我是紅色路線,對方是藍色路線,我在A點路口停看確定兩方無來車後行駛,對方車突然從橋上急彎而下(那是下坡),
且對方下坡時並未在第一時間注意到我(我有看到他,但他依然未減速),待他意識到我時距離僅約10公尺,雙方就於黃點處發生車禍,以下是車禍時照片:


(我是藍色貨卡,對方是箱型車)
目前對方保險公司認定肇責比例為我7對方3,對方理由為我是轉彎車他是直行車(直行車路權較大),我方不服送鑑定,
但我的看法為:沒錯,你直行車擁有較大的路權,但當時我確實有在路口確認沒車後才行駛,我不可能注意到橋上有車要轉彎下來吧!(有死角,且為坡道路段)
照法規下坡車要讓上坡車先行(上坡車擁有較大路權),且對方行經岔路口又是下坡路段並未減速,
對方車道有限速25,以對方那條誇張的煞車痕速度應該翻倍了吧?
請問各位,在此情況下我方有機會在鑑定結果中獲得較小的比例責任嗎?感謝各位回答!
對了,提供給各位,對方從上坡轉彎處到撞擊路段僅約70公尺,以當時他的車速約70來判斷,我的反應時間僅2~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