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一個T字路口(高雄市 大平路左轉高坪十五路)http://maps.google.com.tw/
有兩段式左轉標誌,但無劃設待轉區標線
綠燈情形下左轉有開方向燈沒停下待轉(也沒切到內側快車道左轉情形下)
被當場舉發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被開了一張紅單
這是可以不服舉發陳述的
自述的方式
1.不服舉發陳述請在接到罰單15日內完成
2.請到該路口拍下道路標線情形照片或影片(燒製成光碟片)
3.到監理單位(監理所)服務台,跟服務人員說明不服舉發要拿陳述單
4.填寫違規內容與不服舉發的相關內容,請依法論法陳述,別附加情緒文字
5.將填寫完成的陳述單+紅單+照片或影像檔(光碟片),拿到監理所收發處,這樣就完成陳述了
6.再來就是等待3~4各星期
等待期間也發生了一個小插曲,監理所人員打電話來說公文傳遞中附上的光碟片遺失
要我再另燒一張光碟直接寄到公文收文處(交通大隊-執法組某某人)
但是我怕又再次遺失,就親自送到交通大隊去,送去之前有先電話聯繫收件者
到交通大隊時再次打電話,收件者親自到大門拿取,很親切

以下附上本人陳述成功的公文照片
說明二 是我陳述的主要內容


感謝提醒 沒錯監理單位會電話通知撤銷紅單或寄回函
這部份監理單位是用電話聯繫我,並詢問我需不需要書面撤銷回函
或是只要電話通知即可
我回覆監理單位人員電話通知就好了,不用寄回函了
不想另外增加社會成本了, 郵差很累的
以上這樣才是完整的不服舉發陳述成功撤銷紅單的過程